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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3月26日] -- 华商报 -- 版次:[Y1]

泾阳通报3起违规收受礼金典型案例


   华商报讯(记者 王斌)为深入推进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工作,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底线意识,近日,泾阳县纪委查处3起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通报如下:
   1. 泾阳县泾干供销社主任、党支部书记、泾阳县新惠农蔬菜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理事长刘亚民,在2018年中秋节收取联合社成员单位法人赠送的价值3264元的壳牌加油卡及月饼、水果等礼品,合并其他违纪问题,县纪委给予刘亚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泾阳县供销联社计财科工作人员王小利,在2018年中秋节收取“泾阳县新惠农蔬菜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单位法人通过微信转账方式赠送的过节礼金2000元,县纪委给予王小利党内警告处分。
   3. 泾阳县供销联社业务科科长周洛阳,在2018年中秋节收取“泾阳县新惠农蔬菜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单位法人通过微信转账方式赠送的过节礼金2000元,县纪委给予周洛阳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