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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4月26日] -- 华商报 -- 版次:[K2]

盗掘900公斤“龙骨”12人被刑拘

经鉴定,“龙骨”系古脊椎动物化石
华商报讯(记者 杨虎元 通讯员 艾绍辉)3月17日至4月1日,犯罪嫌疑人杨某等12人在榆林市榆阳区麻黄梁镇段家湾村盗掘“龙骨”,准备出卖后平分所得。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在市局刑警支队指挥下,于4月1日成功侦破杨某等人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将12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4月1日,榆阳分局接市局刑警支队指令,要求侦办一起盗掘案。接到指令后,刘耀副局长、刘生玉大队长迅速安排刑警二中队开展侦查工作。当日下午,民警在榆阳区麻黄梁镇段家湾村将正在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杨某等12人抓获,当场缴获“龙骨”900余公斤。
   4月18日,民警委托西北大学地质学系对查获的盗掘物进行鉴定。4月22日,经有关部门鉴定,杨某等人盗掘的“龙骨”系古脊椎动物化石,属于新近纪中国北方常见的三趾马动物群种类,该化石具有保护和科研价值。
   经查,3月17日,犯罪嫌疑人杨某(男,30岁)伙同他人欲在麻黄梁镇段家湾村挖掘“龙骨”,约定出卖后所有人平分所得。3月17日至4月1日,犯罪嫌疑人杨某等人在麻黄梁镇段家湾村盗掘约900公斤“龙骨”,后被民警及时查获。
   目前,杨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分局刑事拘留,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