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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年06月04日] -- 华商报 -- 版次:[C4]
国内电商企业超400万

今年618还要“二选一”?

业内表示:加速立法,保护中小企业 杜绝“二选一”刻不容缓
618电商大促要到了,想必大家还对去年电商大促期间的“二选一”记忆犹新,京东、天猫和拼多多三大电商巨头在“二选一”形成了一个三国杀,让不少中小卖家非常为难。
   目前,我国电商企业已超400万,绝大多数为中小企业,如果任由“二选一”滋生,势必对这些中小企业造成不小的伤害,同时也不利于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加速立法,杜绝“二选一”已刻不容缓。

  电商“二选一”已持续五年
  将波及更多领域

   今年两会,关于电商平台“二选一”的话题引发了舆论关注。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樊芸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加强执法检查,加快《反垄断法》的修法进程,加强互联网反垄断,坚决制止不公平竞争,依法规范互联网电商平台。
   事实上,在2015年的双十一就已经出现了商户不得不在天猫和京东之间“二选一”的情况,去年电商领域的“二选一”现象更是越演愈烈。
   随着今年618大促的临近,电商二选一再次引发了各路专家的关注,无论是平台、商家还是消费者,都纷纷呼吁通过在法律层面上规范电商领域的不正当竞争。
   业内专家表示,“二选一”绝不是电商平台独有的现象,美团与饿了么、神州和滴滴都曾涉及“二选一”的纠纷。同时,随着电商的快速发展,人人都想在这个巨大的红利市场分一杯羹,生鲜、母婴、服饰、酒类、医药等电商的品类愈发丰富,赛道逐渐增多,如果不及时加以规范,“二选一”这种现象可能波及更多领域。

  全国电商企业已超400万
  加强立法监督刻不容缓

   今年,电商行业的寡头格局在进一步强化,这也加剧了商户以及企业对平台选择的难度。企查查数据显示,全国范围内共有413万余家电商相关企业,近十年,我国电商相关企业注册量呈波动增长。2019年,全国电商相关企业注册量96.6万家,较2018年增长了35%。
   数据显示,注册资金在100万以内的电商相关企业数量最多,占据了我国电商市场的半壁江山,而注册资金在1000万以上的电商企业仅占8%。而随着快递物流、互联网等多方因素的推动,我国电商体系逐渐成熟,这些中小电商企业逐渐往阿里、京东、拼多多等头部企业靠拢,一旦出现“二选一”,无疑会对中小企业造成伤害。
   对此,樊芸表示,保中小企业就是保民生,要推动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和良性发展,政府既要对互联网经济进行支持,也要加强监管,让更多的中小商家在供应链平台上,享受到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

  电子商务法力度难阻二选一
  法律政策需不断完善

   事实上,根据目前已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中的相关规定,电商平台强制商家‘二选一’的行为已经违法。
   西安信达律师事务所张增光律师表示,《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此外,第八十二条规定,如果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上述第三十五条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尽管有法律规范,但业内专家龚进辉表示,这些不足以撼动电商平台的行为,因为即便是处以200万元的罚款,根本不足以对电商平台的相关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龚进辉认为,随着国家法律政策的不断完善,对不正当行为的监管也会越来越严,后续会刹住“二选一”的风气。 华商报记者 杨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