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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8月30日] -- 华商报 -- 版次:[B6]
相约到昆明66层高楼跳伞

41岁西安男子身亡

华商报讯(记者 张成龙)西安男子与人相约到昆明最高楼跳伞,8月28日上午发生意外身亡,另一人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有消息称,8月28日6时48分,两男子网络相约从地下停车场顺消防通道爬到恒隆广场66楼玻璃幕墙后,玩极限运动伞降,其中一名男子(陕西西安人)受伤昏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12时许死亡。
   据当地媒体报道称,昆明恒隆广场位于昆明市中心,主楼为高350米、66层的甲级办公楼,是目前云南建成的最高楼。两男子在跳伞过程中,一男子的装备发生意外导致受伤,路人发现后立即报警,受伤男子在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另一男子已经被警方带走。
   8月29日上午,昆明市盘龙公安分局发布消息称,8月28日6时许,盘龙公安分局拓东路派出所接110指令到尚义街处警。民警赶到现场时,120急救人员正对躺在地上的一男子进行急救,民警随即开展调查走访工作,配合120急救人员将其送往医院。
   经公安机关查证,张某某(男,32岁,云南昭通人)与郑某某(男,41岁,陕西西安人)相约到恒隆广场写字楼进行跳伞活动。8月28日4时许,二人携带跳伞装备驱车到恒隆广场地下停车场,私自从消防通道爬到写字楼66层跳伞,造成郑某某严重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张某某未受伤。
   目前,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违法人员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