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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7月26日] -- 华商报 -- 版次:[A4]
追踪 厂区拆迁4年 建筑垃圾未清理

星王集团第二工业园被要求重新覆盖垃圾

华商报讯(记者 于震)已经拆迁4年的西安氮肥厂内建筑垃圾堆放成山,无人清理,给附近小区居民的生活带来影响,华商报记者联系多部门,均称不属于自己管(华商报7月23日A04版报道)。
   7月24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西安市莲湖区枣园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就此事以书面形式进行了回复:经调查了解,所反映的场地为原西安氮肥厂,位于昆明路8号,行政区划属莲湖区枣园街道管辖。1991年该厂破产,后被注册地在高新区的民营企业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收购,改为星王集团第二工业园。2017年,星王集团拆除了园区部分建筑,拟进行住宅和商业开发建设,但未及时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拆除的建筑垃圾也未能及时清运。枣园街道办事处及区城管局曾多次给企业下达整改通知,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对建筑垃圾进行覆盖并及时清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建筑垃圾排放人对建筑垃圾的覆盖和清运工作负主体责任,但因星王企业集团非本区入驻企业,制约措施有限,致该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因建筑垃圾对周边居民群众生活造成了干扰,23日下午星王集团第二工业园负责人被再次约谈,责成企业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尽快对裸露的建筑垃圾重新覆盖,同时加强内部巡查管理,防止偷倒生活垃圾。企业已承诺立即采购防尘网并尽快覆盖裸露垃圾。下一步,辖区街办将对星王集团第二工业园建筑工地加强日常巡查,并联系该企业主管部门督促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