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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1月01日] -- 华商报 -- 版次:[A4]

11岁娃2小时打赏主播万余元

直播平台:退钱须家长“先证明不在场”
华商报讯(实习记者 张仕杰 记者 卿荣波)11岁女孩为主播刷礼物花费1万多元,家长要想退钱得先证明自己“不在现场”。
   10月28日凌晨3时,鄠邑区杨女士的丈夫起床看时间,惊讶地发现手机中有26条银行扣费信息:从27日晚11时开始扣费,一直持续到凌晨1时多,1分钟内最高扣除6482元,共计扣除1.4万元。
   夫妻俩和女儿交谈后才搞清楚,原来,11岁的女儿在杨女士手机的快手视频App上注册了账号,通过刷礼物的方式,给一名叫做“酱油团小迷妹”(现改为“捕捉一只傻琪琪”)的主播打赏了1.4万元。
   女孩并不知道自己一共花了多少钱,“开始先充值了几个小的(礼物),然后看爸妈也没说,还以为不要钱,就继续充。”原来,杨女士的支付宝开通了小额免密支付功能,再加上她和丈夫都已经睡着,这才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事后,杨女士联系快手总部客服,并发了孩子的相关资料,希望快手能将钱退回,但客服表示:“发的材料只能证明孩子未成年,并不能证明孩子付费时家长不在现场,只能返30%。”10月30日,杨女士再次联系客服,经协商,对方表示,将全款退费。
   华商报记者联系快手公司后了解到,全额退款需按流程。首先须监护人手抄保证书发送至快手官方邮箱进行审核,接着监护人和平台签保密协议,最终审核后一并赔付,最迟20个工作日内完成。
   10月30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当事主播,对方说:“我是语言类直播,内容都是经过快手平台允许的,收到的礼物并不归我们主播直接所有,平台会扣除一部分。这次退款,我会遵循平台规定,具体怎么处理,我个人没有权利干涉。”之后,杨女士称,已和快手平台签订了保密协议,不方便再说什么了。
   陕西大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海军表示,8-16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为主播刷礼物属于无效支付行为,可以找平台或主播本人通过主张民事行为无效要求平台及主播返还打赏款。家长也应对未成年人起到应尽的监护职责,例如对电子支付工具进行加锁,保管好支付密码、银行卡密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