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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11月03日] -- 华商报 -- 版次:[A2]

公立医院纳入控费范围每季度公示

华商报讯(记者 李琳)为有效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我省将全省区域内的所有公立医院纳入控费范围,确定2017年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我省将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积极组建全科医生服务团队,年内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达到60%以上。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实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两票制”,切实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带量议价采购和跨省联合采购。所有公立医院必须实行网采,医院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网采率要达到95%。公立医院每个月对25%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处方、医嘱进行点评。
   同时,加强中药饮片合理应用监管,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等业务收入挂钩。积极推行日间手术,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逐步降低到9天以下,二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逐步降低到7天以下。严控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增长。各级公立医院在确保医疗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多使用国产设备和国产药品耗材、严控医保目录外用药、适当压缩住院天数等措施,把贫困人口住院非合规费用占比降下来。
   为确保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已经建立省级医疗费用监测填报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对22项指标全面进行监测,每季度对外公示。严格考核问责机制,对医疗费用增幅超过规定数值并靠前的市县,取消年度医改先进评选资格;对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列全省前十位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院长进行约谈,暂缓医院的等级评(复)审;对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医院没有完成控费目标的,医院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单位,院长不能评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