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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11月03日] -- 华商报 -- 版次:[A2]
陕西省发布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攻坚目标: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


   昨日下午,省环保厅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环保厅副厅长郝彦伟、省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主任姚晓军介绍《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重点抓好火电等十大行业

   方案的攻坚目标为到2017年底,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达到80微克/立方米。2017年11月1日~2018年3月31日,各市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大幅下降,优良天数明显增加,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
   为此要抓好重点区域——以西安为代表的关中城市群,兼顾陕北、陕南地区;重点领域——散煤、“散乱污”企业;重点时段——采暖期;重点行业——火电、供热、建材、煤化工、石化、炼焦、有色、钢铁、陶瓷、平板玻璃等;重点工作——削减燃煤、系统控车、全面抑尘。

  严控劣质煤和散煤销售

   燃煤管控方面,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关中各市政府负责,实行错峰生产、限产、停产等措施,确保全面完成煤炭总量削减任务。
   省环保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11月15日前,基本拆除(完成95%以上拆除任务)陕南、陕北地区城市建成区和关中地区燃煤锅炉(其中西安、咸阳、渭南市城市建成区拆除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拆除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加快推进天然气和电能替代、地热能和余热供暖等清洁能源利用进度;推进集中供热站等燃煤设施煤改气、超低排放改造,大幅提升冬季清洁能源供暖占比。
   各市政府负责,11月15日前,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11月15日前,实现全省10万千瓦以下机组全部达标排放,不达标机组全部停产。
   省质监局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对全省煤炭生产、经销企业和燃煤集中供热站及单机30万千瓦以下火电燃煤机组(含自备电厂机组)等用煤大户煤质实行全覆盖检查,对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及建材、煤化工、石化、炼焦、有色、钢铁、陶瓷、平板玻璃等用煤单位煤质实行重点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倒逼全省煤炭生产、经销企业和用煤大户煤质达标。
   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严控劣质煤和散煤销售。
   省农业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开展农业生产设施燃煤替代。清理农业大棚、畜禽舍等燃煤设施,用清洁能源替代燃煤。
  
采暖季严格执行“禁土令”
   扬尘管控方面,省住建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严格执行“禁土令”。采暖季期间,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咸阳市、渭南市城市建成区及关中其他城市中心城区,除地铁(含轻轨)项目、市政抢修和抢险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严禁以各种借口将“禁土令”降低标准、减少时限、缩小范围。
   各市政府负责,严格渣土运输车辆管理。通过联合设卡检查、机动巡查等方式,严查冒顶装载、带泥上路、沿路遗撒、乱倾乱倒等行为。
   省住建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强化建设工地扬尘管理。各类工地要严格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或视频监控并联网。建立“过程管理+扬尘排放质量管理+红黄绿牌结果管理”联动管理制度,黄牌限期整改验收时限不超过10个自然日,如逾期未整改到位自动降为红牌;被列为红牌管理的工地,立即进行停工整改,直至整改达标。

  推动关中城市公交电动化

   尾气治理方面,省工信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加快推动关中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电动化替代工作、城市物流车和渣土车电动化或天然气替代工作。
   省商务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严厉查处成品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全省国Ⅴ汽、柴油全覆盖。

  重污染天气禁放烟花爆竹

   省住建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要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对城市夜市、露天烧烤进行规范整治,要加大划定区域外露天烧烤行为的清理整顿力度。
   各市政府负责,科学引导烟花爆竹禁限放。各市要制定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方案,合理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和时限要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以限为主,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以禁为主。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保障措施方面,省环保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执法督查和联合执法检查,从严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和典型案件。采取强化督查、问题交办、机动巡查、公开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聚焦关中城市群、空气质量同比恶化的城市、逐月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部分县区(关中后10、陕南后5、陕北后5),严查突出问题,限期解决并向社会公开,对问题突出且解决缓慢的市、县、区政府开展约谈。 华商报记者 杜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