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年10月29日]
-- 华商报 --
版次:[A3]
交钱学电脑打字
课没上 “培训机构”联系不上了
为了学习速录打字,西安市民小孙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搜到了一个名为“西安乌托邦电脑培训(以下简称乌托邦培训)”的机构,经过联系,他在交了1500元学习费用后准备去对方的教学点上“私教”课;然而,对接人却总告诉他有事,连约两次课都上不了,他便提出了退费,对方答应后钱却总是退不回来,一次争吵后,他被“拉黑”,而再去找这家机构,竟然也找不到了。
小伙报名练习打字
约不上课起争执被拉黑
小孙说,他是因为想做书记员才去学习速录打字的。在与乌托邦培训联系后,对方一个姓齐的男子对接了他。经过微信聊天,双方于10月18日在科技路某大厦B座的一处公司教学点签署了《学习培训合同》。合同约定,其学习期为一年,学习方式是“私教一对一”,学习类型为“商务办公自动化”。
小孙说,签约前一天,齐某告诉他可以就近安排听课,并让小孙当天下午3点半到张家堡某广场的一处教学点去听,可当天有事自己没有去,但由此对齐某产生了信任,加上对方告诉他该机构在高新、未央、雁塔和长安有多处教学点,上课随时可约,便更加放心,然而签约后,“连约了两次都没上成,感觉就是收钱忽悠人”。
“上周四,我约课,他说下午有事不能上,又约周五早上,答应的好好的,结果临时又说不能上课了。我就提出了退费要求,他说要走流程,结果第二天再问就是一直不回信息。”小孙称,由于双方在微信对话中起了争执,对方就把他删了,而且电话也“拉黑”了,自己曾在上周末去签约地找过,但没能找到。
记者核查 签约地也未能找到该培训机构
小孙提供的微信转账记录显示,其所转学费被齐某接收,而非公司公户;而小孙的合同里甲方仅为“西安乌托邦电脑培训”,并无公司全称,更无地址。故到底与小孙签约的是一家公司还是个体经营者,尚无法辨别。
10月27日,依照小孙所说的签约地,记者前往西安科技路某大厦B座,但未能找到乌托邦培训这一机构。而其余三处教学点,要么地址不详,要么已搬走。后记者按合同上甲方所留的座机联系,结果被告知“号码有误”;而拨通齐某电话,一男子接听后称“打错了”便挂断电话,后记者再打,已无法打通。
查询企查查后发现,齐某的姓名、手机号与某文化传播公司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相同。而该公司登记工商信息显示,其自2024年至今已连续三年“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并于今年4月17日被因“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再次被列为“经营异常”。目前,小孙已就此事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律师观点 培训机构未提供服务存在违约
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律师黄越岭表示,从法律角度看,投诉人的情况属于“培训机构未按约定提供服务”,且存在违约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费。
“培训机构收取费用后未提供课程服务,已构成根本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未按约定提供的,应退回预付款。”黄越岭指出,先交费签合同、然后上课的消费方式,属于预付式消费,法院通常会结合公平原则和实际履行情况判定退费金额。他建议投诉人收集证据,在获知该机构工商登记地址的情况下,进行书面催告,即向公司发送书面退费通知,明确要求退费金额、期限及违约责任。同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12315平台)、教育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介入调解并查处公司违规行为。若投诉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解除合同、退还费用并赔偿合理损失;若公司失联,可申请公告送达和强制执行。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潘津
小伙报名练习打字
约不上课起争执被拉黑
小孙说,他是因为想做书记员才去学习速录打字的。在与乌托邦培训联系后,对方一个姓齐的男子对接了他。经过微信聊天,双方于10月18日在科技路某大厦B座的一处公司教学点签署了《学习培训合同》。合同约定,其学习期为一年,学习方式是“私教一对一”,学习类型为“商务办公自动化”。
小孙说,签约前一天,齐某告诉他可以就近安排听课,并让小孙当天下午3点半到张家堡某广场的一处教学点去听,可当天有事自己没有去,但由此对齐某产生了信任,加上对方告诉他该机构在高新、未央、雁塔和长安有多处教学点,上课随时可约,便更加放心,然而签约后,“连约了两次都没上成,感觉就是收钱忽悠人”。
“上周四,我约课,他说下午有事不能上,又约周五早上,答应的好好的,结果临时又说不能上课了。我就提出了退费要求,他说要走流程,结果第二天再问就是一直不回信息。”小孙称,由于双方在微信对话中起了争执,对方就把他删了,而且电话也“拉黑”了,自己曾在上周末去签约地找过,但没能找到。
记者核查 签约地也未能找到该培训机构
小孙提供的微信转账记录显示,其所转学费被齐某接收,而非公司公户;而小孙的合同里甲方仅为“西安乌托邦电脑培训”,并无公司全称,更无地址。故到底与小孙签约的是一家公司还是个体经营者,尚无法辨别。
10月27日,依照小孙所说的签约地,记者前往西安科技路某大厦B座,但未能找到乌托邦培训这一机构。而其余三处教学点,要么地址不详,要么已搬走。后记者按合同上甲方所留的座机联系,结果被告知“号码有误”;而拨通齐某电话,一男子接听后称“打错了”便挂断电话,后记者再打,已无法打通。
查询企查查后发现,齐某的姓名、手机号与某文化传播公司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相同。而该公司登记工商信息显示,其自2024年至今已连续三年“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并于今年4月17日被因“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再次被列为“经营异常”。目前,小孙已就此事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律师观点 培训机构未提供服务存在违约
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律师黄越岭表示,从法律角度看,投诉人的情况属于“培训机构未按约定提供服务”,且存在违约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费。
“培训机构收取费用后未提供课程服务,已构成根本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未按约定提供的,应退回预付款。”黄越岭指出,先交费签合同、然后上课的消费方式,属于预付式消费,法院通常会结合公平原则和实际履行情况判定退费金额。他建议投诉人收集证据,在获知该机构工商登记地址的情况下,进行书面催告,即向公司发送书面退费通知,明确要求退费金额、期限及违约责任。同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12315平台)、教育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介入调解并查处公司违规行为。若投诉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解除合同、退还费用并赔偿合理损失;若公司失联,可申请公告送达和强制执行。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潘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