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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3版:华商·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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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年10月17日] -- 华商报 -- 版次:[A3]
西安一的哥拉盲人乘客“吃罚单”

保安出面帮忙作证

“我自认是做了好事,要是认罚,可就太委屈了。”近日,西安的哥樊师傅打进华商报新闻热线说。
  保安和志愿者招手
  的哥火车站东广场拉了位盲人

   10月3日上午9时许,樊师傅开车来到西安火车站附近。
   “我一进火车站东广场,就看见保安和身穿红马甲的志愿者站在路边,他们搀着一个人朝我招手。”樊师傅说,“这位乘客可能有困难!我没多想就把车开了过去。”
   乘客上车后,樊师傅才知道对方是位盲人。
   “离开的时候,我车头、左侧各停了一辆车,没法及时开走,又稍微耽搁了一下才离开。”樊师傅说,“一路上我和这位乘客聊天,他虽然是盲人,但事业有成,自己还经营着一家公司。”
   樊师傅记得,乘客的目的地是团结东路上的一个小区。“快到目的地的时候,乘客联系了一位年纪相仿的男士,对方提前等在小区门口,还用乘客的手机付了车费,一共18.5元。”

  因不按规定停车
  被交警部门罚款100元

   可到了10月5日,樊师傅因为“不按规定停车”收到交警违法告知,被罚款100元。
   “当然不服,也觉得委屈,我觉得自己是在做好事。”樊师傅说,因为没有证据,第一次申诉没通过。
   “我是长安地平车队的,车是老款,没法在出租车管理处调取监控。事发当天我要给手机充电,把行车记录仪拔掉了,现在只剩下我自己口头说,口说无凭。”
   10月12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和樊师傅一同前往万年路交管新城大队法制科。
   负责处理此事的交警再次向他解释了被罚原因,交警调出监控照片,“涉事地点设置了禁停标志,禁止临时停车。”这位交警说,“就算是出于助人,也应当在规定的上下客点位接载乘客。”
   交警还提到:“理解出租车司机助人为乐的初衷,但执法有明确法律依据。撤销违法,需要当事人提供支付记录、乘客证言等证据,不能只凭司机一个人的口头陈述。交警可以帮忙再次上报申诉,但无法保证申诉通过。”同时还提醒,遇到紧急特殊情况,建议提前拨打122报备,留存好相关证据,方便后续维权。

  记者多方联络
  车站保安:我可以作证

   樊师傅说自己是老司机,“跑车一直很小心,肯定不会乱停,那天确实是特殊情况。”他试图通过微信支付联系乘客,但距离付款超过72小时,没办法发起对话。
   12日,记者联系到西安火车站管委会,相关负责人提供了当天在场的一名保安的联系方式,并表示“会全力配合,不让好人受委屈”。
   13日中午,记者致电当天在场的保安王华强,他说:“我可以作证,当天这位司机确实接了一位盲人。”
   得知消息后,樊师傅连连道谢说:“以后还会做好事!”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付启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