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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年07月14日] -- 华商报 -- 版次:[B4]
租房时按月付钱,转租时按年收租

男子“高收低租”骗了数十名租客

一男子将每月2000元租来的房子再以1000多元出租出去,不过他只给房东交了一个月租金,却收了租客一年房租。现在男子已失联,数十人陷入他的套路之中,目前,租客已经向各自辖区警方报案。
  2300元租来的房子
  1330元出租出去

   今年4月,一直在找房子的小陈在网上看到一条招租信息,他联系到信息发布人后,到西安市长安南路的大话南门小区看了房子,虽然对方提出年付的要求,但因对方给出的价格比较便宜,小陈便租下了这套房子。
   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显示,出租方为温某某,房屋出租期限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每月房租为1330元,小陈付给了温某某10个月房租。可让小陈没有想到的是,他仅住了两个月,真正的房东就找上门了。
   7月初,房东马女士找上门并向小陈出示了相关证明,这时他才发现温某某并非这套房子的房东。而马女士也才知道,住在房子里的并不是从她手中租房的温某某。
   马女士说,她房子的出租价格是每个月2200元左右,要求至少按季度付房租,温某某租房时说自己住,当时他提出房租可以每个月给2300元,但要月付,于是她就同意了。6月份,她正常收到了温某某的房租,但到7月份,对方开始推脱,随后失联。由于温某某一直没有交房租,她就让家人去房子查看,这时才发现房子里住的是另外的人,而且对方称已经给温某某交了一年的房租,月租1300多元。这么看来,温某某降价1000元把房子租给别人,还要求年付,就是为了骗钱。随后,她被拉到一个群里,群里都是被温某某欺骗的房东和租客,已经有60多人。

  租房被骗者大多都是20多岁的年轻人

   7月13日,华商报记者见到了多名从温某某处租房的租客以及租房给温某某的房东,涉及宏信国际花园、新旅城、自由自宅等多个小区。房东方面,他们租房给温某某的价格大多都是按该区域的普遍市场价格,从2000元到2700元不等,基本都是月付;租客方面则都是被要求年付,租房价格大多都是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每月1000多元。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从温某某手中租房的租客大多都是20多岁的年轻人,他们有的正准备考研,有的则是刚大学毕业不久。
   一位房东表示,温某某就是看准这些年轻人只关注价格,不了解租房流程和行情,实际上租房子至少要确定出租的人是不是房主,让对方出示房产证等证明,即便是二房东也会有房主的授权文件以及房产证等证明,这样才不会上当受骗。
   7月13日下午,小陈及多名租客给温某某拨打电话,但对方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马女士称,她也无法联系到温某某。
   截至7月13日下午,小陈、马女士所在的维权群里已经有65人。目前,他们已经纷纷向各自辖区警方报案。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文/图

  >>提醒

  
租房 需要留个心眼
   近期,房屋租赁市场的种种乱象使得房东与房客利益受损。专家发布五点风险提示,针对“高收低租”“租金贷”等现象提醒市民多长个心眼。
   一、注意识别防范“黑中介”。房东在委托出租房屋以及房客在承租房屋时,要选择正规且市场信誉度好的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时查看其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对企业受委托出租的房源,房客一定要查看该公司与房东之间签署的委托协议书(或合同),了解房东委托房源的出租价格、期限、房租支付方式等信息,慎重做出决定。
   二、注意防范“高收低租”市场风险。无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都要及时了解周边租赁房屋市场价格,警惕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高收低租”带来的租房风险,防止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房东在委托出租房屋时,对于租金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时要警惕;房客承租房屋也要警惕低价诱惑,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三、注意防范“租金贷”风险。房客在承租房屋时,要注意租赁合同中有无“租金贷”“租房贷”“分期付”等相关条款或内容,是否要额外签订相关贷款补充协议等,防止“被贷款”,以防面临贷款合同不易撤消、退租时难以退贷、贷款逾期失信等多重风险。如了解清楚“租金贷”规则后自愿办理租金分期贷款的,则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四、谨慎选择租金支付周期。房客在向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支付房屋租金时,尽量选择短期支付房租(如月付或季度付),注意避免一次性预付较大额度的房租,以免因公司不能正常经营时造成较大利益受损。
   五、建议使用规范合同示范文本。对非示范文本的租赁合同要仔细阅读,避免掉入“合同陷阱”。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