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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年07月05日] -- 华商报 -- 版次:[B1]
找“学托”办理入学未成 告上法院

退还8万元委托款?支持! 让“学托”付违约金?不予支持!

又到一年升学季,孩子上学问题是许多家长的心头大事,为了让孩子上名校,一些家长四处奔走,而“学托”开始粉墨登场。法官提醒,家长要理性择校,通过正规渠道咨询与办理入学手续。此外,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家长要以此为戒,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抛来的“橄榄枝”,以免遭受经济损失,又耽误孩子的上学时机。
   近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梁媛法官审理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刘某委托张某为其女儿办理某一中的入学手续,期望落空后,诉至法院请求张某返还委托款并支付违约金。
   涉案的某中学属于民办学校,按照正常流程,学生应由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入读该学校。2021年3月,刘某从他人处得知到张某“神通广大”,可以通过关系,跳过摇号环节让学生入学该学校。刘某遂联系张某,委托张某为自己的女儿办理该学校的入学手续。对此,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委托费用为80000元,刘某分三次将委托费支付给张某。然而,张某收款后,直到开学仍无法办妥刘某女儿的入学手续,刘某多次催促后,张某不仅不退还委托费80000元,还避而不见。刘某遂提起诉讼要求张某退还8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
   法院认为,张某和刘某达成口头委托协议,是以托张某为孩子办某中学入学为内容。刘某本可遵循正规招生入学途径为女儿办理手续,却委托张某代办非正常入学手续,该委托行为扰乱正常教育秩序,有损公平竞争的公序良俗原则,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双方达成的委托合同应属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对刘某要求张某支付违约金的主张,因双方均存在过错,故其主张张某支付违约金,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民法典》
  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所谓公序,即社会一般利益,包括国家利益、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所谓良俗,即一般道德观念或良好道德风尚,包括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社会良好风尚。本案刘某本应遵循正规招生入学途径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却绕开现有电脑随机摇号的招生规则,委托张某代表非正常入学手续,不仅使自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还损害了其他学生公平入学的权利,滋长不良社会风气,扰乱正常教育管理秩序,违背了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家长要以此为戒,熟悉相关政策,严格遵守正规招生途径,不要听信交纳费用即可办理入学的说辞,以免造成财产权益损失。 华商报记者 宁军

  
专家提醒
  学托最爱这样骗
  家长应该这样防

   1.利用熟人介绍。犯罪分子有一定的社会交际,甚至小有名气,通过熟人、朋友的口口相传,被更多的人知悉,从而吸引不相识的家长纷纷上门。
   2.夸大能力。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时,往往利用家长们“望子成龙”的心理和对入学政策的不熟悉等弱点,谎称“在教育局有熟人”“曾经帮忙办理了多少的学位”“承诺没有办成就全额退款”等等,骗取家长的信任。
   3.诈骗花样多。随着民众法律意识提高,犯罪分子采取多种诈骗形式,以淡化其犯罪色彩,如部分犯罪分子会声称“走关系”不方便,不留有任何的书面证据,不签订合同协议、借据,把办学位粉饰为普通民间借贷。
   那么家长应该注意什么呢?
   1.转变理念。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对孩子就读的中小学校的选择应该更加理性,不要盲目攀比、一味追求名校。
   2.提高警惕。虽然孩子升学不易,家长却不能“病急乱投医”,教育主管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有明确的规定,家长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孩子的入学手续,对社会帮忙办理学位的“学托”要万分警惕,以免既损失钱财,又耽误孩子的上学时机。
   3.保留证据。家长应学会保留证据,在办理手续时要求对方出具明确的书面协议,保留微信、短信等信息,保存转账凭证,现金支付最好有照片为证或找第三人在场见证。如发现被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相关案例
  “能人”自称能办入学
  不堪压力自首被提起公诉

   2021年6月,西安的中小学生报名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贾某的心却因孩子的入学学校不如意被反复放在火上烤着。有一天,朋友神秘地告诉他,自己认识一个“能人”,能帮他搞到一个知名民办初中入学名额。贾某高兴极了,迫不及待地添加了“能人”王某的微信。
   “我是学校的老师,各个学校的招生政策都很熟,只要13万,尊*、爱*这两个好学校你随便挑。”“真的吗!您可是真的帮了我们全家大忙了!”“那你快点转钱啊,学位不等人……”
   贾某转了钱后,三天两头催问王某入学手续的进展,王某总是安慰他,一切正常,没有问题。这样的谎言一直持续到2021年9月,中小学全都开学后,王某承诺的“学位”依旧没有着落。贾某失望愤怒之余不停地催王某还钱,王某却一直推脱,甚至玩起了“失踪”。
   2021年11月18日,“能人”王某到辖区派出所自首。他称:自己本来有一个稳定的工作,是辖区某小学的老师,但是近年来沉迷网络赌博导致债台高筑。看到入学季,一些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便想着以办理入学和转学籍为由,从家长身上“借点钱”。除贾某外,他还先后骗取其他两名受害人30余万,所骗取的钱财均用于还债和个人消费。后几位受害人不停催着他还钱,他不堪忍受心理压力,最终选择自首。
   王某不懂的是,他所谓的“借点钱”已经构成刑事犯罪,涉嫌诈骗罪。目前其已被新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西安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