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titled Document
logo
日期:[2022年07月03日] -- 华商报 -- 版次:[A5]

故意隐藏财产予以转移 男子涉嫌拒执罪被移送警方

被执行人取得120万元收入,既不向法院申报,也不履行还款义务,而是故意隐匿收入并转移。近日,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向被执行人发放《拒执风险告知书》,并拟于近日移送警方,追究其刑事责任。
   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武某某民间借贷一案,碑林法院判决武某某偿还张某某本金及利息20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武某某迟迟不予履行,张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为确保胜诉当事人权益的早日实现,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查封武某某名下一套房产并启动拍卖程序。迫于压力,武某某主动与张某某联系并达成和解,双方于2021年4月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武某某承诺按时分期还款。因武某某未按和解协议履行,张某某申请恢复案件执行。
   经审查,案件恢复执行,负责承办该案的碑林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梅宏枝向武某某送达恢复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被执行人武某某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申报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收入、动产、不动产、债权、股权、股票、债券、投资权益、基金份额、知识产权在内的财产状况,但武某某置之不理,至今未予申报,且不履行还款义务。
   后经申请人提供线索和碑林法院执行局打击拒执犯罪调查科干警调查发现,在张某某与武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判决生效后,武某某挂靠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与的西安地铁2号线某站台改造项目,从该挂靠公司取得收入120余万元。但武某某从未向法院申报过这部分收入,也未及时向张某某履行还款义务,而是故意隐匿财产,将这部分收入全部予以转移,使法院执行不能,涉嫌拒执犯罪。
   鉴于此,法院决定于2022年6月29日向其作出、宣读《罚款决定书》、发放《拒执风险告知书》,并拟于近日将该案移送公安碑林分局,追究其刑事责任。 华商报记者 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