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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年07月30日] -- 华商报 -- 版次:[C3]

山寨版薄荷阅读不正当竞争被执行30万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深圳市薄荷阅读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两条被执行人信息,案号分别为(2021)川01执4109号、(2021)川01执3809号,审理法院均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执行总金额为30.856万元。关联案件为成都超有爱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薄荷阅读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号(2018)川01民初4753号。
   该判决书显示,原告超有爱公司诉称,其公司旗下有App“百词斩”“薄荷阅读”等阅读类产品,且经成都良师益友科技有限公司的许可授权,已获得“薄荷老师”商标的使用权。2017年9月,超有爱公司将其公众号更名为“薄荷阅读MintReading”。同年12月,被告薄荷阅读公司成立,并迅速注册了“Li-tchReading薄荷阅读”微信公众号,随后曾更名为“MintReading薄荷阅读”,被告公众号的头像与原告超有爱公司的相近,主营业务也相同。因此,原告认为薄荷阅读公司上述行为侵害了涉案商标专用权且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最终判决结果为,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被告深圳市薄荷阅读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与“薄荷阅读”相同或近似字样,赔偿原告成都超有爱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万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8000元及公告费560元。 华商报记者 李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