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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年04月16日] -- 华商报 -- 版次:[D8]
雷红新向市四届人大八次会议作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8881件

2021年4月14日,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开幕。4月15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雷红新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
  新收案件结收比104%
  列全省第1位

   雷红新说,2020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8881件,审执结104943件,收结案总数已连续8年位居全省第2位,新收案件结收比104%,列全省第1位。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8225件,审执结8014件;全市法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06件,高出全省平均值28件。
   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124件,判处罪犯5210人。审结一、二审涉黑涉恶案件131件644人,列全省第二位,如期实现“案件清结”目标。强力推进“黑财清底”和“伞网清除”,执结涉黑涉恶财产刑案件37件6881.98万元,审结保护伞案件4件5人。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杀人、绑架、抢劫等案件71件,依法对清涧看守所犯人惠某林逃脱、杀人案等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处以死刑。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审结酒驾醉驾、涉枪涉爆、“黄赌毒”等案件2588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40件17.95亿元,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安全。审结白雪梅贪污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36件45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六稳”“六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法院闻令而动、积极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制定出台《关于为做好疫情防控促进榆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依法审结郭某、张某非法经营贩卖酒精等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7件,助力依法防控;妥善化解合同违约、企业债务等涉疫、涉企纠纷18205件,助力复工复产;扎实开展“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执结相关案件1453件12.65亿元。全市法院组织动员557名党员干警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募集捐款、缴纳特殊党费26.37万元。市中院荣获“2020年全市抗击疫情慈善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配合市政府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审执结金融借款案件11729件,总标的额93.23亿元,助推全市不良贷款率降至2.46%,为近年来最低。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审结买卖、租赁、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5227件,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交易秩序。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涉“中粮集团长城葡萄酒”、“周黑鸭”等知名商标侵权案件101件,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公正司法
  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

   加强民商事审判,促进和谐榆林建设。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54106件,总标的额180.51亿元。规范民间借贷案件办理,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6520件,总标的额56.59亿元,依法对职业放贷行为判定无效,对违法高息、预先扣息、“利滚利”等不予保护。高度重视民生权益保护,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纠纷5084件,调解结案1231件,出台《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意见》,遏制家庭暴力;审结涉农民工权益保护案件305件,追回劳动报酬1400.41万元。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上报省法院设立黄河水保法庭,审结涉环境保护案件110件,助力打赢“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
   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助推诚信榆林建设。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3898件,执结4271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12.52亿元,执行到位率53.45%,高出全省平均值17.11个百分点。加大与公安、不动产、公积金管理、金融机构等部门协作,查封房产2808套、车辆1711辆,冻结银行账户396万个,有效破解财产查控难。依法打击失信行为,实施司法拘留927人次,占全省25%,累计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4962人,限制高消费47617人次。加强财产保全工作,办理执保案件7719件,保全率51.21%,居全省第1位,实现以保全促调解、促执行。大力推进执行“三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促进执行规范化建设。
   依法解决行政争议,助推全面依法治市。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588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47件,促进“放管服”改革;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89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134件,助推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管理;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判决撤销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85件。会同市依法治市办出台《榆林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上升至37.8%,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市中院荣获“全市法治建设先进集体”。
   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审级监督和再审监督,审结二审案件5442件,审结申诉、申请再审和指令再审案件209件。健全法院内部纠错机制,经再审依法改判案件16件。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共受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21件,准予撤回或驳回抗诉11件,支持抗诉4件,其他处理6件。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程序,依法审结减刑、假释案件369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1件,决定赔偿47.66万元。 华商报记者 祁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