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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12月05日] -- 华商报 -- 版次:[C2]
帮你问

交“新农合”必须交20元保险?

11月21日华商报读者来电:三原县陂西镇南李村今年交合疗费时必须要多交20元的保险费,不知这一规定是否合理?
   11月21日华商报向三原县人民政府发函咨询。
   12月2日收到回函:村民反映的20元为新农合补充意外伤害保险,简称“新农保”,是“新农合”(全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充,属于具有一定公益性质的政策保险,弥补了合疗的保障不足。同时,新农保赋予参保者生命价(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给予参保者意外门诊及住院合规费用(合疗报销后20%和起付线)报销。
   因该村村干部工作不够细致,未能向村民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导致群众认为新农合、新农保存在捆绑收费问题。下一步,陂西镇政府要求各村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村民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 华商报记者 马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