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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9月07日] -- 华商报 -- 版次:[A2]

我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清正廉洁过节,日前,省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宝鸡市陈仓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2月,该站站长罗玉强召集站务会研究决定,以2014年度被评为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卫生大院、平安单位等奖项为名,为该站职工发放补助,共计3.52万元。2019年5月,罗玉强和该站党支部原书记李小宁及该站副站长范正红、刘祯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西安市鄠邑区教科局副局长王建博异地分批操办其子婚宴并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5月10日至11日,王建博因其子结婚在家中设流水宴席21桌,12日在城区某酒店举办婚礼,设宴24桌。其间违规收受65名服务对象礼金,共计2.1万元。2019年5月,王建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咸阳市彬州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杨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间,杨涛先后收受某民营企业负责人以感谢为由所送价值1300元绿松石三通串珠一个和现金1.05万元。2019年7月,杨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安康市汉滨区手工业联社原主任潘朝林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6月,该单位组织党建活动结束后,潘朝林带领参加活动的相关人员到汉滨区某餐馆就餐,消费共计2792元。该费用经潘朝林签字同意在单位公款报销。2019年7月,潘朝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汉中市略阳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干部戚平彦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2018年8月,戚平彦违反当地相关规定,以子女考入大学为由,违规操办升学宴进行庆贺并收受礼金86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2月,戚平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华商报记者 任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