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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6月28日] -- 华商报 -- 版次:[A4]
招聘时不得询问妇女婚育状况

规范之外 不妨多些政策引导

>>网友热e
   ■走在X路口:政策都是好的,就看执行情况了!
   ■风把一个梦吹来:可以改问:公婆身体可还好?晚上加班有人照顾孩子吗?
   ■憨厚的缘于君共饮5776:这样把压力都扔给企业真的合适吗?
   ■影迷爱德华:会不会连面试机会都没有了?
   ■Anastasia玥儿:这样没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国家应该就女员工休产假给企业进行相应的补贴。

  
>>华商君曰
   在劳动力相对富余的市场环境下,用人单位往往有更多挑挑拣拣的空间,对员工也会“人尽其用”,许多岗位往往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工作压力之大让很多人有假不敢休,更不用说女性长达数月的产假,更是成为很多用人单位的“大忌”,由此导致众多女性在应聘时遭遇职场歧视。
   面对已显露畸形的人事生态系统,相关部门除了发文规范和约束用人单位的招聘行为,不妨从政策方面给予倾斜,比如对女员工休产假给予企业适当补贴,比如女员工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减免税收……用奖励的方式引导企业建立健康合理的用人体系,实现多方共赢,也许收效会更好。
   北京市人社局、教委、司法局、卫健委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招聘活动管理促进妇女就业工作的通知》,单位招聘不得询问妇女婚育状况,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
   通知强调,各区各部门要积极搭建就业服务平台,积极组织公益性女性专场招聘会,开展针对女性的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要引导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相关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管。按照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招聘会巡查制度,将性别歧视内容作为巡查重点,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督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切实履行招聘信息发布审核义务,及时纠正就业性别歧视行为。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因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招聘信息接受行政处罚等情况纳入人力资源市场诚信记录,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12333、12338、12351热线等渠道将及时受理就业性别歧视相关举报投诉,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约谈,采取谈话、对话、函询等方式,开展调查和调解,及时化解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间矛盾纠纷。同时,健全司法救济机制。 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