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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5月17日] -- 华商报 -- 版次:[F4]

相约赌博未成结怨 街头偶遇拔刀相见

相约赌博不成产生矛盾,再次见面时男子拿出折叠刀将阻拦他的“赌友”刺伤,获刑14个月。
   2017年11月21日16时30分许,韩某某在汉台区虎桥路饮食街遇见赵某、黄某某,双方因之前约定在勉县赌博未成而有矛盾。随后,韩某某乘坐出租车欲离开,被赵某、黄某某拦下。韩某某非常气愤,下车后便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与赵某、黄某某厮打过程中将赵某、黄某某刺伤。
   经汉中市汉台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赵某左侧胸部被刀刺伤,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赵某左膝被刀刺伤,评定为轻微伤。黄某某体表损伤瘢痕,评定为轻微伤。
   被害人黄某某、赵某因其他案件被采取羁押措施,二人书面表示在本案中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汉台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某某与被害人赵某、黄某某发生争执中,持折叠刀将被害人刺伤,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被告人韩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韩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2018年4月3日,汉台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韩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对作案工具折叠刀一把依法予以没收。
   >>法官寄语:
   做事情不要冲动,矛盾可以沟通,却不能动手伤人,否则等待的就是法律制裁。 通讯员 樊娟

  
拍案
   “拍案”栏目里每个案例都是真实发生过的。希望通过案例的分析,透过法官与检察官的解读,能使读者学到一些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用法、守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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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张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