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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5月17日] -- 华商报 -- 版次:[F4]

冒充警察骗了7万 逃了8年领刑4年

胡某谎称自己是公安部一处长并在重庆挂职,不仅有“警察证”还获过奖,汉中男子朱某某信以为真,向胡某打款7万元央求将其女儿安排到公安局工作。公务员考试结束后,朱某某却发现胡某消失了。
   2008年10月,朱某某在汉台区西环路某汽车修理部修车时与胡某相识,胡某自称是公安部五局八处处长,在重庆市公安局挂职,现在回家疗养。朱某某与胡某熟悉后相互约请吃饭,胡某给朱某某看了他的警察证件、奖杯、开会合影等。朱某某相信了胡某的警察身份,让胡某帮他大学毕业的女儿找个工作。
   2010年3月,胡某修房欠款急需归还,在网上看到陕西省公安厅招录公安人员的消息后,便对朱某某谎称给其女儿要了一个内部指标,可以安排到公安局工作。同年4月,胡某给朱某某打电话称在西安办理其女儿工作的事情,让其打款2万元用于送礼打点。不久,胡某又打电话称事情可以办成,让其再打款3万元用于打点。2010年9月,胡某给朱某某打电话称其女儿工作已办好,等候通知,并让其再打2万元感谢人家,朱某某全都照做。
   公务员招考结束后,朱某某女儿并没有被安排工作。胡某更换了手机号,躲避到宁夏等地。2018年1月1日,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民警在胡某家中将其抓获。
   汉台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冒充人民警察,以给被害人女儿解决工作为由骗取人民币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2018年4月26日,汉台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四年,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法官寄语:
   要好工作还需自身努力,想走捷径一不小心就会被骗子欺骗。走向诈骗这条路注定会受到法律制裁,等待自己的将是悔恨的泪水和冰冷的牢笼。 通讯员 马小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