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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4月30日] -- 华商报 -- 版次:[Y3]

男子三次酒驾被逮捕并吊销驾照

华商报讯(记者 王斌)酒后驾车本已违法,可总有些人心存侥幸,不知悔改,一再挑战法律权威。旬邑一郑姓男子,因无证且酒驾被查处,一年多后又醉酒驾车,且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酒驾被查。
   3月13日,旬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该县太村镇街道开展酒驾整治行动。22时30分许,在对一辆陕D813××号牌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时,司机郑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1.6 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遂被民警带回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民警惊讶的发现,2017年3月31日,郑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曾被旬邑县交警大队电子警察中队查处。2019年2月末,郑某再次因醉酒驾驶被查,目前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正处于取保候审期间。没想到郑某不思悔改,3月14日再次被旬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检察机关随后对其作出批捕决定,驾驶证也随之被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