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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3月27日] -- 华商报 -- 版次:[A6]

黑校车超员 罚1万扣6分

华商报讯(记者 陈思存 通讯员 张强)不仅私家车充当校车,而且超员。昨日,蓝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按照有关规定,对私家车主罚款1万元、驾照记6分。
   据介绍,3月17日上午11时许,蓝金中队民警在临(潼)蓝(田)路三官庙镇过风岭村段巡查时,发现一辆陕E牌号的面包车有超员嫌疑,民警便立即拦车检查,发现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超员3人。
   经现场进一步调查,该车属于私家车,系西安市临潼区铁炉街办某民办寄宿制小学的临时雇用车辆,用于周日从临近的蓝田县部分岭区乡镇拉运学生返校,车上有跟车老师,司机是王某,渭南市临渭区人。
   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陕E面包车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就是俗称的“黑校车”,将处以1万至2万元的罚款。民警现场依法扣留了车辆,并口头传唤驾驶人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并于昨日决定,对王某以“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处以罚款1万元,以“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车辆超员”处以200元罚款、驾照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