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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2月22日] -- 华商报 -- 版次:[A8]
教育部相关部门要求各学校开展校车安全自查工作

确保校车不“带病”上路


   新学期伊始,中小学(幼儿园)陆续开学,教育部全国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21日发布预警,要求各学校主动开展校车安全自查工作,保证校车不“带病”上路。
   预警要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落实到位;学校校长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主动开展校车安全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校车不“带病”上路;校车司机和随车照管人员要加强校车安全知识、应急处置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做到安全驾驶,贴心照管。
   关于树立安全意识,预警指出,中小学生和幼儿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学校统一组织的安全教育和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逃生能力;各有关部门、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要提高警惕,坚决抵制乘坐“黑校车”上下学。 据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