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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2月21日] -- 华商报 -- 版次:[B4]

陕西等多省份对小微企业减征“六税两费”

陕西省税务局联合陕西省财政厅近日下发文件,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享受原有地方税种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可叠加享受本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
   目前包括陕西在内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明确小微企业减征资源税、城建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这“六税两费”按50%幅度顶格减征。
   据业内人士介绍,除建筑和房地产行业,其余行业的小微企业年销售收入大多在100万元以内,此类企业在市场主体中的占比约在2-3成左右。
   “减税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将起到减轻税费、助推发展的作用。”西安交大管理学院特聘教授仝铁汉告诉华商报记者,小规模企业更多集中在商业、培训、宾馆、餐饮等现代服务行业,减税政策有助于这类企业健康发展,同时有利于涵养税源和促进社会就业。
   他表示,从“六税两费”涉及的企业类型来看,对小微企业尤其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企业来讲,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四项税费影响面较广。而房产税、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则主要涉及相关需要缴纳的行业和企业。 华商报记者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