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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2月17日] -- 华商报 -- 版次:[C4]
陕西保协发布《陕西省机动车辆保险增值服务信息明示办法》

车险增值服务信息要反映在保单或附页上

日前,华商报记者从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获悉,《陕西省机动车辆保险增值服务信息明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2月12日正式发布。《办法》中明确了机动车辆保险增值服务信息明示是指保险公司在办理机动车辆保险时,将相关增值服务信息直接反映在保单或保单附页上,实现增值服务信息的公开透明。
   据了解,《办法》中指出增值服务共有两类,分为防灾减损和救援服务。防灾减损指为了降低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减少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所采取的风险预警、风险排查和风险规避等措施,具体内容包括车辆安全检测、代为驾驶、代为送检、安全停靠。救援服务包括事故救援和故障救援。同时,《办法》中也强调,各保险公司可结合自身实际,在上述范围内选择向消费者提供增值服务项目,但不得赠送代驾券等形式的有价证券。
   另外,《办法》中也指出保险公司如有上述范围之外增值服务内容的,可以研究开发形成专门条款,但应按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增值服务操作实务要点》(中保协发〔2017〕375号印发)有关要求执行。
   《办法》的实施,是陕西保险业促进保险公司切实履行车险增值服务承诺,引导保险公司加强风险防控、回归本源,做好风险保障工作,提升车险服务水平的有效手段。同时,《办法》也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在购买车辆保险时,可以通过保单或其附页明确看到自己享受的增值服务内容,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华商报记者 赵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