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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2月13日] -- 华商报 -- 版次:[J3]

女方拒不履行判决还耍赖

经调解得到解决
华商报讯(记者 贺秋平 通讯员 强华忠)同居生活数年后不欢而散,双方就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分割未达成共识,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一方却拒不执行履行义务。近日,宜川县法院执行了该起案件,申请执行人石某某拿到执行案款。
   杨某某(女)与石某某2008年经人介绍认识,2009年4月19日男到女家开始同居生活。2016年,两人因感情不和不欢而散。在解除同居关系时,两人对同居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分配不公,杨某某将石某某起诉到法院。
   2016年11月17日,宜川县法院就杨某某与石某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做出了一审判决,原告杨某某不服提起上诉。2017年6月7日,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了终审判决,对两人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明确了分割情况。判决生效后,杨某某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石某某于2018年3月7日向宜川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积极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利用线下和线上两条线,线上利用总对总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线下进村入户,了解其家庭情况。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人员依法传唤了杨某某,其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对杨某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但其依然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履行义务。
   杨某某耍起了赖皮,进行“软抵抗”,案件进入困境。近日,经过深入了解,执行人员找到双方的共同点,以房屋为线索查找杨某某的财产,抓住了她的“软肋”。在该院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积极履行,石某某领取到了执行款,案件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