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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1月27日] -- 华商报 -- 版次:[D3]

“重庆大队长火锅店”老板杀人案

被告人一审判处死刑
华商报讯(记者 杨宁)去年3月宝鸡高新区发生一起恶性杀人案,两名被害人当场死亡,犯罪嫌疑人王某被当场抓获。近日,宝鸡市中院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了解,王某与刘某、张某均系宝鸡正天餐饮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大队长主题火锅店股东,3人曾因合伙事宜产生矛盾并多次发生争执。2017年3月16日晚7时许,王某在高新区高新三路一小区单元房内,与刘某、张某协商转让事宜,当晚7时30分左右,张某因事暂时离开,王某先后使用电警棍、折叠刀、菜刀等工具多次击打、砍刺刘某,致其倒地后,用手铐拷住刘某双手,又将袜子塞入刘某口中并用透明胶带缠绕刘某口鼻,最终致刘某死亡。当晚8时50分左右,张某返回单元房,王某又用折叠刀、菜刀多次砍刺张某,致张某当场死亡。当晚9时55分左右,王某在案发现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经宝鸡市中院审理,被告人王某实施故意杀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从严惩处。根据被告人王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