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titled Document
logo
日期:[2018年11月20日] -- 华商报 -- 版次:[B2]
帮你问

“河道内建房”合法吗

11月5日读者来电:蓝田县洩湖镇河道内,有人建了十余间钢构房,不知道在河道内建房合法不?
   11月5日华商报向蓝田县人民政府发函咨询。
   11月15日收到回函:反映中提到的问题,属于洩湖镇灞河边薛家河村的钢结构房施工现场。该项目位于灞河边(河堤路北侧),不在河道内。
   经核实,项目建设已在蓝田县发改委、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等部门办理了项目建设初审意见。项目建设符合蓝田县灞河产业带的规划,定位是建设灞河沿线休闲度假、民俗产业。正在建设的十余间钢构房屋是按照项目设计方案进行的施工现场。
   蓝田县、洩湖镇治污减霾工作巡查发现,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未严格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治理”要求的问题,已责令项目停工整顿。 华商报记者 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