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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1月16日] -- 华商报 -- 版次:[B3]

因传播“暂停新股IPO”谣言 浙江一女士被罚款

因传播“证监会暂停新股IPO”的谣言,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向王某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并处以3万元罚款。华商报记者查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官网可以发现,11月13日发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提到,当事人王某,女,1985年出生,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经查明,王某存在的是违法事实有,2018年6月19日16:40左右,王某在手机上看到微信朋友圈有人发布“证监会暂停新股IPO”的截图,于当日16:48使用注册的某论坛用户账号发布了题为“暂停新股IPO了”的帖子,内容包括“新股”和上述截图。王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关于“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六条所述“扰乱证券市场”的行为。西安本地一位财经观察人士表示,股市作为近期的财经热点之一,各方面动向备受关注,市场参与各方都应该客观真实,不造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华商报记者 黄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