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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1月08日] -- 华商报 -- 版次:[A4]
西安建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

被征收群众有权参与选定评估机构

华商报讯(记者 陈思存)华商报记者获悉,《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和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即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主要针对的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目的是为了规范西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行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征收环境。《办法》明确,房屋征收部门应在征收范围确定后,组织被征收人在西安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库中对择优选出已申请报名且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被征收群众有权知晓评估机构的信用信息,整个选定过程要让被征收群众有参与权。这名负责人称,该办对西安市房屋征收分户评估报告格式进行了统一,同时还明确了只有名录库内的评估机构做出的网签分户评估报告才可被认定为房屋征收安置补偿的依据。明确了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与社会共享的方式对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实行信用记分的动态考核制,将信用评价结果定期推送至信用陕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