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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03月01日] -- 华商报 -- 版次:[A3]

派出所搭售摄像头的背后

钱夙伟
按照北京市的要求,办理居住登记卡,只要提供在北京的固定住所证明,出示身份证件,提供近期的照片就可以办理。但近日有群众反映,北京丰台的一个派出所,要求办理居住卡,必须先购买指定品牌的摄像头。(2月28日央广网)
   派出所称,有这样的规定,“现在房主都让装这个探头,属于技防措施,就是技术防范。”然而,如市民所说,“我住的地方是一个很隐私的地方,你为什么要让我买一个摄像头?另外,买摄像头,为什么要指定品牌和型号?”
   市民向媒体反映后,2月27日下午接到通知,“不需要买摄像头了,还按正规的程序办理。”显然,这不过是派出所自定的“规定”。“规定”的“短命”,也足以看出派出所的心虚。所谓“属于技防措施”,不过是推销摄像头的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明知违规,仍敢于顶风而上,凸现权力的膨胀,至于指定品牌,其中有着怎样的利益纠葛,尤其令人生疑。因此,不能因为“规定”的取消而不了了之。
   派出所负有保障法律实施的神圣使命,理应是遵纪守法的楷模,时时处处维护法律的尊严,却不料身为民警,法制观念如此淡漠,又如何当得了执法的重任?而对于执法者来说,为维护公信力权威性,任何有可能损害自己形象的行为,都应该有“瓜田李下”的避讳,而这个派出所竟如此毫无顾忌,权力的运行可以不受制约,又如何指望这个派出所有公正公平的执法。
   执法人员中出现如此的荒唐事件,已是屡见不鲜,而这正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执法者的素质。据称北京市公安局已经关注此事,并正在展开核查。但显然不能就事论事。民警堪称人民的守护神、公正的维护者、法律的执行者,如俗话说,“打铁先要自身硬”。因此更要查的是,这是不是还是一块“铁”,乃至还有多少的权力滥用或者有可能的权力自肥。否则,公民所依赖的这道正义的最后底线,又如何让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