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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年04月15日] -- 华商报 -- 版次:[A4]

头条评论 治理“天价救护车”仅规范车费行吗?

■杨鹏
5月1日起,北京市救护车将统一收费标准。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报销的范围。同时,计价方式由“车辆往返全程计价”改为“按实际载客里程计价”,所有救护车必须安装计价器,且打表计费,起步3公里50元,以后每公里7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这意味着,过去救护车的“返程费”、“空驶费”将被取消。(4月14日《北京青年报》)
   在“天价救护车”新闻层出不穷,直让老百姓惊叹“救护车一响,一年猪白养”“过去只知看病难,现在更知急救贵”的日子里,规范救护车的收费标准尤为迫切。今年年初,山东就发生一起天价救护车事件,80公里要价3600元也算是创纪录了!
   这些年,全社会对于救护车越来越背离公益性颇有怨言。每次“天价救护车”一曝光,救护车方面就立马服软认错。应该承认,“天价救护车”的成因比较复杂,有的是因为标准比较混乱,有的是因为标准沿用了十多年,已经滞后于现实,还有的是缺乏收费标准,最重要的是,当病情十万火急,一旦救护车“趁火打劫”,病人家属只能在要命还是要钱之间做出选择,很显然,“接受现实”才是最理性、也是唯一的答案。
   从这个意义上,北京出手统一救护车收费标准很及时,值得欢迎。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报销的范围,体现出一定的公益性,这样的努力,同样值得点赞。但是,要说的是,我们常常说的“天价救护车”,是包含了车费以及相关诊疗服务费在内的。而北京此次明确的收费标准只是针对车辆使用费,并不包含院前急救、抢救费用。
   根据报道,北京此前是根据救护车类型不同分为多个价格档次,这难免产生同样的路程收费不同的结果,市民对此很有意见,所以,才有了统一收费标准。可是,官方文件显示,“为满足社会或患者不同需求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各有关医疗机构自主制定,并规范服务名称、服务内涵等相关内容”,也就是说,车辆使用费遵循政府指导价,而其他费用则实行市场价,那么,理论上,这仍旧不足以遏制公众所关心的“天价救护车”现象,至少还有待观察。
   毕竟,急救非同小可,是真真正正的“时间就是生命”,病人家属之所以选择救护车,看重的就是救护车可以提供有效及时的救护服务。在送医过程中,不管是否需要,家属对于任何急救服务只能是无条件接受的,因为救护车一方依然拥有“过度急救”的空间和余地,车辆使用费倒是能够掏得明明白白了,但院前急救和抢救费用就不一定了。
   如此看来,在统一车辆使用费、建立透明的价格体系之外,对于急救和抢救费用的及时有效监管,也显得非常重要。北京并不是第一个对救护车采用“打表计费”的城市,但如果北京能够同时做到这两点,在这样的情况下,治理“天价救护车”之法,或许就可以进一步在全国推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