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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年03月09日] -- 华商报 -- 版次:[D3]
商场运营商经营不善“撂挑子”

30余商户百万元租押金打水漂?


   华商报讯(记者 赵国强)运营商租开发商的房屋开商场,因经营困难,所欠租金无力偿还,1月20日,位于宝鸡市经二路的“万润城”运营商给开发商留下一封道歉信后不辞而别,开发商收回商场后派驻物业管理,然而,30多家商户之前交给运营商的租金、保证金等近百万元却将打水漂。
  商户:之前交近百万元租金、押金
  现在得向开发商重交

   3月3日下午,宝鸡“万润城”商场多名商户向华商报反映,他们和商场运营商宝鸡万润城商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城公司)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在商场内做生意,然而今年1月20日,万润城公司却突然离开商场不知去向。紧接着,商场所在的天同国际大楼开发商——宝鸡永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嘉公司)收回商场经营权,派驻物业公司进驻商场管理。
   永嘉公司告知商户,因万润城公司不辞而别,并未将之前与商户的业务移交给该公司,因此,若商户继续在该商场做生意,需重新向永嘉公司交纳保证金、租金。让30多家更商户郁闷的是,他们之前交给万润城公司的租金、押金,包括以前滞留在该公司的货款总计有近百万元,有的商户房租交至2017年底。“我们和运营商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运营商和开发商之间的问题,凭啥让商户买单!”商户杨女士对此表示质疑。

  开发商:
  没有义务承担商户与运营商的债务纠纷

   昨日上午,永嘉公司副总赵先生说,天同国际大楼是永嘉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产权归该公司所有。万润城公司租赁大楼1至4层开商场,租期10年。可是商场才开业运营了2年,就于今年1月20日,留给永嘉公司一封道歉信后不辞而别,拖欠永嘉公司上千万元租金未还,永嘉公司已就此向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赵先生说,目前尚有保洁、保安等30多位基层员工还在商场工作,当月工资也被拖欠。
   因万润城公司单方终止合同,永嘉公司只好收回了商场的经营权,为了维持商场正常运营,派驻物业公司进驻商场管理服务,为愿意留在商场继续工作的20多名前万润城公司的员工发了被拖欠的当月工资。
   与此同时,永嘉公司还与所有商户的负责人协商,若愿意继续在该商场做生意,则需要重新向永嘉公司缴纳保证金、房租。至于商户与万润城公司之间关于租金、押金、货款等债务纠纷,永嘉公司称没有义务承担,希望商户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商户无权直接向开发商主张权利

   随后,赵先生向华商报记者提供了万润城公司写给永嘉公司的那封道歉信,大意是:万润城公司租赁永嘉公司商业部分自开业以来受经济不景气影响,经营十分困难,现无力支撑。摆脱困难已毫无希望,所欠租金也无力偿还。故决定终止与永嘉公司的租赁合同,自行退出经营。将商场按现状交还,由永嘉公司自行处置。另所租办公用房一并交还。由此给永嘉公司造成的损失及影响,他们深表歉意。
   3月4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接连拨打万润城公司负责人、股东等人电话均无人接听。
   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律师史亮表示,在房屋租赁的法律关系中,开发商属于出租人,商场运营商属于承租人,商户属于次承租人,次承租人(商户)与承租人(运营商)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应按照双方之间协议确定,一般情况下,次承租人无权直接向出租人(开发商)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