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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年11月20日] -- 华商报 -- 版次:[Y3]

咨询台

首年供暖 咋不能申请暖气报停
   市民反映:
   望塬小区刘先生称,今年是望塬小区集中供暖第一年,小区物业规定,未装修的住户,办理完相关手续并与物业办核实,采暖费为正常收费的百分之五十;装修后不住的,可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前两年按全额收取,第三年收取全额的百分之三十。
   物业回复:
   咸阳市政府文件规定,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暂停供热,今年是小区集中供热的第一年,还处于供热设施保修期,所以小区业主不得办理暂停供热,已经装修过的业主应该全额付款。
   供热公司回复:
   根据2012年出台的《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建建筑的供热设施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主要是为了检查小区内部的供热管道是否合格,所以望塬小区属于正常收费,小区业主们应该缴纳全额暖气费。

  阳光小区住户反映暖气不热

   市民反映:
   家住阳光小区B6楼的王女士反映家里暖气从供暖开始就不热,需要开空调取暖,打电话给供热公司,工作人员来查看之后也没说清楚具体原因,只说尽快处理,但是到现在也没有暖气。
   供热公司回复:
   阳光小区以往使用市政集中供暖,今年供暖设施进行了改造,部分管道有堵塞的现象,加上部分供热阀门出现问题,从接到投诉过后,巡检员一直在阳光小区巡查,目前已经解决90%的用户,但仍有极少数住户的管道存在问题,由于人员有限,正在逐户排查中,有用户家中不热,可拨打西区供热公司应急电话32083110反映。
   华商报记者 汪明伟 实习记者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