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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年11月04日] -- 华商报 -- 版次:[A4]
华商全媒体九大通道继续征集供暖线索

西安一小区供暖时长缩短引关注

最新进展:气价下调,将重新测算时长
关注今冬供暖
   因为天然气分类价格政策调整,西安一个自备锅炉的小区今冬供暖时长发生变动……
   11月3日,华商报陆续接到多起关于今冬供暖的线索,主要涉及供暖温度不达标、小区不供暖、无法报备空置及收费争议等方面的问题。如果您也遇到了类似的供暖烦心事,可随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反映。对于市民反映的问题,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将逐一跟进采访核实,并联系相关属地管理部门,关注供热企业的处置进展,推动长期悬而未决的供暖问题在今冬供暖前得到实质性化解。

  
居民担忧
  供暖时长缩水
  室温能否达标?

   近日,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延炼大厦家属院(草场坡家属区)的居民向华商报反映,今年冬季供暖每日运行时间将从往年的约17小时缩短至14.24小时,收费标准仍维持在6.5元/平方米·月不变。居民担心缩短时长对室内温度有影响。
   据反映人介绍,小区多年前已由第三方物业接管,一直采用自备锅炉供暖。过去几年,物业通知的每日供暖时长为约17小时。今年10月下旬,物业在业主群及公告栏发布的通知却显示,因天然气单价上涨,为了维持暖气原价,每天锅炉平均运行时间将缩减至14.24小时。
   “如果缩短到14.24小时,家中的温度会降低,甚至有可能会不达标。”反映人希望能够维持原先的供暖时长,保证室内温度达标。
   针对居民的疑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核实后发现,这起事件背后的原因是老家属院“三供一业”移交后,自备锅炉需自己核算成本,今年又刚好碰上天然气计费方式改变,为此就产生了时长“缩水”的问题。

  
物业释疑
  与办公楼共用锅炉,改变了用气性质
  需重新核算天然气单价

   针对居民的疑问,11月3日,该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做出了详细回应。
   根据反映人提供的物业于10月27日张贴的《关于自备锅炉供暖费用测算的通知》,记者了解到,该小区对锅炉的维保、水电气及人工等成本核算明细均进行了公示。其中燃气价格3.12元/立方米,锅炉每天运行14.24小时。此外,通知中明确表示天然气、水、电能源单价如有变动,依据政府物价部门公布的价格,进行重新测算并另行公示。
   物业负责人表示,该小区“三供一业”后,供水、供电、供暖/气、物业管理职能进行分离移交,交由专业经营单位进行市场化统一管理,原业主单位不再对相关职能进行任何费用的补贴。物业按市场化方式运营自备锅炉。
   针对成本变动的原委,物业负责人做了详细解释。该小区有两栋楼,其中2号楼无供暖,1号楼48户居民有供暖。由于小区自备锅炉不仅负责居民楼,还同时为前方的办公楼(属商业性质)供暖。过去,整个锅炉的气表按居民用气单价核算;但今年10月,天然气公司通知物业,因包含办公楼供暖,气表需重新备案为“混合型用气”(即半居民、半商业),需按商业与居民的面积比例重新核算天然气单价。
   气表性质的变更直接推高了供暖成本。物业公司内部及上级单位、工程部、财务部及项目负责人多方核算后,决定维持居民6.5元/平方米·月的收费标准不变,为了收支平衡,暂时缩短供暖时长。前期,物业按照去年的商业用气标准(3.12元/立方米)进行了核算并张贴公示,但在通知中已明确备注:若单价有变动,会依据政府物价部门公布的价格,进行重新测算并另行公示。

  
最新进展
  天然气单价略有下调
  供暖时长重新测算,还未最终确定

   事件在近日迎来了转机。11月3日物业负责人表示,11月初,天然气公司最终下发了本年度的气价文件。由于今年商业天然气单价略有调整,按小区的情况综合核算后的天然气单价(与之前3.12元/立方米相比较)有所下降,再结合今年部分居民办理了暖气阻断(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计入成本分摊),成本会进一步降低。
   “按照最新的气价数据重新核算,我们自己算的今年的供暖时长可以比之前通知的14.24小时增加约1.3个小时,达到15.54小时左右。”该负责人表示,但由于天然气公司的后台计费系统尚未最终调整完毕,为了确保数据绝对准确,最新的测算通知还未最终确定。
   “只要后台数据一到位,我们会立刻把最终公示贴出去。”该负责人承诺,届时将联合街办、社区,当面给居民和租户做详细解释。

  
相关链接
  市政集中供暖与自备锅炉供暖有何区别?

   西安一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表示,市政集中供暖与小区自备锅炉供暖,运行逻辑有本质不同。定价机制上,市政集中供暖执行政府定价,西安居民用热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自备锅炉则属市场调节价,由供热单位与业主在成本核算基础上协商确定。
   时长与温度标准上,市政供暖有法定要求,室温不低于18℃,温度不达标按《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分档退费(16℃~18℃退20%,14℃~16℃退50%,低于14℃全退,均需先去除基本热费);自备锅炉的供热单位须在收费前于小区醒目位置公示供热价格、供暖时间等信息,双方难以协商一致时,可向街道办事处反映协调解决。
   风险承担上,市政价格相对稳定,自备锅炉成本则直接受气价、人工和实际用暖户数影响。简而言之,市政供暖是“按标准购买公共服务”,自备锅炉则是“按实际成本分摊运行费用”。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杨平

  
华商全媒体九大通道继续征集供暖线索
   华商报“关注今冬供暖”系列报道面向全市市民征集供暖线索。围绕暖气“热不热、贵不贵、找谁办、退没退”四条主线,重点征集八类问题线索:供暖温度不达标、收费争议、退费维权、直管到户、供暖时间与停暖、报修与咨询服务、供热设施设备、新建小区与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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