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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5版:华商·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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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年11月02日] -- 华商报 -- 版次:[A5]

西安天然气非居民用户价格调整

11月1日,秦华燃气发布通知,根据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6-2027年采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6】37号)文件,自2026年11月1日起,西安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如下:
   一、适用范围
   西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
   二、终端销售价格
   1.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幼儿园、养老托育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等)教学和生活用气(不含集中供热用气)销售价格2.16元/m3;
   2.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热用气销售价格2.20元/m3;
   3.集中供热用气销售价格2.88元/m3;
   4.非居民合同内用气销售价格3.32元/m3,合同外市场化采购气源销售价格,由城燃企业按照不高于实际采购成本+配气价格(0.7元/m3)的原则确定。
   三、执行时间自2026年11月1日起。 据陕西民生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