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年10月20日]
-- 华商报 --
版次:[D3]
介绍的“女友”竟是小号虚构的 一人分饰两角色诈骗20余万元
“我认识一个姑娘,人不错,介绍给你啊?”
这句看似热心的“牵线”,背后却是一场骗局。近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青山路派出所破获一起诈骗案:马某(女)通过交友软件与干某、冯某、陈某相识,线下见面成朋友后,又虚构一个30岁左右、离异无孩的女子身份,以介绍女友为名将虚构身份分别介绍给3人,先后诈骗20余万元。
受害人干某今年30岁,一直单身。去年年底,他通过“附近的人”添加了马某,两人线下见了面,还成了朋友。马某说自己认识一个姑娘,想给她介绍一个靠谱的对象,很快她就把姑娘的微信推给了干某。
可聊了没几天,姑娘就开始以各种理由要钱,从买水果、买肉,到给亲戚朋友买东西,再到家里长辈去世、短时间用钱……理由五花八门,金额也从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干某一开始没多想,觉得“女朋友”有困难,帮一把是应该的。
久而久之,他发现不对劲:每次他提出见面,姑娘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他要求视频通话,对方也总是拒绝,他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接到干某报警后,警方迅速展开调查。结果令人大跌眼镜:干某并不是唯一的受害人。经查,马某用同样的手法,先后将虚拟的姑娘身份推送给冯某、谢某,以同样的理由骗取钱财。三名受害人直到警方找上门,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聊了几个月的“女朋友”,竟然是同一个人——马某用微信小号虚构出来的。
目前,马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通讯员 姜抒
这句看似热心的“牵线”,背后却是一场骗局。近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青山路派出所破获一起诈骗案:马某(女)通过交友软件与干某、冯某、陈某相识,线下见面成朋友后,又虚构一个30岁左右、离异无孩的女子身份,以介绍女友为名将虚构身份分别介绍给3人,先后诈骗20余万元。
受害人干某今年30岁,一直单身。去年年底,他通过“附近的人”添加了马某,两人线下见了面,还成了朋友。马某说自己认识一个姑娘,想给她介绍一个靠谱的对象,很快她就把姑娘的微信推给了干某。
可聊了没几天,姑娘就开始以各种理由要钱,从买水果、买肉,到给亲戚朋友买东西,再到家里长辈去世、短时间用钱……理由五花八门,金额也从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干某一开始没多想,觉得“女朋友”有困难,帮一把是应该的。
久而久之,他发现不对劲:每次他提出见面,姑娘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他要求视频通话,对方也总是拒绝,他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接到干某报警后,警方迅速展开调查。结果令人大跌眼镜:干某并不是唯一的受害人。经查,马某用同样的手法,先后将虚拟的姑娘身份推送给冯某、谢某,以同样的理由骗取钱财。三名受害人直到警方找上门,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聊了几个月的“女朋友”,竟然是同一个人——马某用微信小号虚构出来的。
目前,马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通讯员 姜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