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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华商报 -- 版次:[A8]

36岁女网民散布“买卖儿童器官”谣言被行政处罚

近日,福建一网民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内容为“穆阳等地出现人贩子买卖儿童器官”的信息,造成当地居民恐慌,引发关注。11月13日,公安部网安局通报称,经查证,涉事网民林某发布的信息纯属虚构。
   “穆阳乡镇这边,我看到很多没窗户的车,都是用这种车拐卖儿童。”在相关视频中,一女子编造“买卖儿童器官”“移动手术车”等谣言,引发关注。
   对此,公安部网安局通报称,林某(女,36岁)为吸粉引流、博取关注,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了内容为“穆阳等地出现人贩子买卖儿童器官”的谣言信息,造成当地居民恐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查证,林某发布的信息纯属虚构。目前,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林某处以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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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行政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3.刑事责任——如编造传播的虚假信息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诽谤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明确,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等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警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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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积极参与举报,做网络空间的守护者——如发现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请及时通过官方渠道举报。让我们携手,共筑清朗、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据公安部网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