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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03月27日] -- 华商报 -- 版次:[A8]

涉“嘉鸿盛鼎牧业非吸案”投资群众请尽快登记报案

3月25日,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发布《关于陕西嘉鸿盛鼎牧业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请尚未登记报案的投资群众,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报案材料到公安高新分局经侦大队进行登记报案。
   通告说,公安高新分局于2024年1月8日对“陕西嘉鸿盛鼎牧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已对该案嫌疑人宋某林、赵某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请尚未登记报案的投资群众,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报案材料到公安高新分局经侦大队进行登记报案,望相互转告周知。逾期不登记报案者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法律后果自负。
   公安机关告诫陕西嘉鸿盛鼎牧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及其他为非法募集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立即前往公安高新分局经侦大队退缴所获佣金、提成、返点、好处费等非法所得并说明情况,争取从轻、从宽处理。对于构成犯罪且拒不退缴赃款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投资群众及涉案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公安机关将依法办理案件,并依照法律程序适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
   通告列举了报案群众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合同复印件、收据复印件各一份;
   2.投资资金转账凭证一份(银行交易流水等凭证);
   3.报案材料及宣传单页等相关证据。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创新大厦北一楼
   联系电话:029-88586307
   联系人:李警官、郑警官 华商报记者 田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