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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03月19日] -- 华商报 -- 版次:[A4]

法律面前容不下阴阳

『两高』首次明确签『阴阳合同』是逃税手段 范冰冰、郑爽曾这样被罚
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各类危害税收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法惩处犯罪,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维护税收秩序。《解释》自3月20日起施行。
  首次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手段明确列举

   《解释》明确新型犯罪手段的法律适用,首次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的手段明确列举。《解释》针对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进行逃税的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年来文娱领域发生的几起以签订“阴阳合同”等形式隐匿或者以他人名义分解收入、财产进行逃税、影响极坏的案件,旗帜鲜明地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方式之一予以明确,为司法机关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确切的依据。

  明确列举“假报出口”8种表现形式

   骗取出口退税罪是严重的危害税收征管犯罪。作为国际通行惯例,为了鼓励本国商品出口,增强国际竞争力,国家允许本国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即在货物出口后退还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的已纳税款,避免国际双重课税。不法分子利用国家这一税收政策,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将没有出口或者虽出口但不应退税的业务等伪装成应退税业务,骗取出口退税款。
   《解释》针对近年来骗取出口退税多发的形势,明确列举了“假报出口”的8种表现形式,为司法机关从严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提供了明确指引。上述禁止性规定,明确了“红线”、划定了“雷区”,有利于引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促进纳税主体增强依法纳税意识、自觉遵守税法规定。

  限缩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适用范围

   按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解释》限缩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适用范围。突出该罪打击的对象是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核心功能而进行虚开的行为,将为虚增业绩、融资、贷款等目的而虚开的行为,排除在该罪打击范围之外,防止轻罪重判,既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也符合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精神。

  对逃税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作了提高

   《解释》对逃税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作了提高。规定: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逃税罪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同时,针对假发票泛滥、虚开发票猖獗的情况,《解释》对伪造、非法出售、购买、虚开发票等各类涉发票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予以明确。 据央视

  
>>解读
  四问阴阳合同

   那么,什么是“阴阳合同”?我国对“阴阳合同”有哪些法律规定?近年来有哪些典型案例?

  什么是“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也不会被实际地履行,它通常会被用于给有关行政机关进行备案或审查,当事人签订该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规避监管、降低税收等等,一般称之为“阳合同”;而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也是双方履行的合同,一般称为“阴合同”。

  我国对于“阴阳合同”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关于“阴阳合同”的效力问题,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税务机关一旦发现,可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双方偷逃税款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情况下构成偷税罪?

   交易双方的行为如触犯《刑法》,有可能构成偷税罪。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规定了“逃税罪初犯免责条款”,即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也未因逃税受过刑事处罚,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四庭庭长滕伟介绍,此次发布的司法解释对逃税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作了提高。《解释》第二条明确,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依照前款规定。

  这些“阴阳合同”案例你没有忘了吧?

   2018年6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管辖,江苏省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2021年4月初,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受理关于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针对郑爽利用“阴阳合同”涉嫌偷逃税问题,以及2018年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以后郑爽参加的演艺项目和相关企业及人员涉税问题开展全面深入检查。经查,郑爽于2019年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与制片人约定片酬为1.6亿元,实际取得1.56亿元,未依法如实进行纳税申报,偷税4302.7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617.78万元。同时查明,郑爽另有其他演艺收入3507万元,偷税224.2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034.29万元。以上合计,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
   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郑爽在税务部门送达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时未提出异议,表示不复议不起诉,并已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全部税款和滞纳金。税务部门正依法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罚款。
   税务部门同时检查发现,本案举报人之一张恒作为郑爽《倩女幽魂》项目的经纪人,涉嫌策划了1.6亿元约定片酬的拆分合同、设立“掩护公司”等事宜,并直接操作合同具体执行、催款收款等活动,帮助郑爽偷逃税款。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张恒进行立案检查,并依法另行处理。此外,相关企业存在涉嫌为郑爽拆分合同、隐瞒片酬提供方便,帮助郑爽偷逃税款等涉税违法行为,税务部门也依法另行立案处理。 据《新京报》

  
>>评论
  对阴阳合同零容忍
  提高明星偷逃税违法成本

   近年来,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进行逃税的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文娱领域发生的几起以签订“阴阳合同”等形式隐匿或者以他人名义分解收入、财产进行逃税的案件,如演员范冰冰、郑爽因偷逃巨额税款,分别被课以8.84亿元、2.99亿元罚款,都让公众瞠目结舌。
   此次《解释》旗帜鲜明地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方式之一予以明确,为司法机关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确切的依据。今后再有通过签订“阴阳合同”逃税的行为,将可能构成危害税收征管罪,受到刑法的严肃追责。这有助于提高明星偷逃税的违法成本,堵上部分中介打着“合理避税”的旗号,充当明星偷逃税帮凶的通道。
   应该看到,一些明星、偶像的收入本来就已是天文数字。比如,郑爽于2019年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与制片人约定片酬为1.6亿元,实际取得1.56亿元,甚至在社交媒体上催生了“一爽208万”的网络梗。拿着如此高收入,还要变本加厉地偷逃税,不仅扰乱国家税收征管秩序、破坏社会诚信体系,也会让文艺创作充盈着功利、浮躁之气。
   身为公众人物、高收入群体,文娱领域的从业人员既然处于聚光灯下,理当模范依法纳税,为社会作出表率。更何况,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依法纳税,不仅是个人对社会的回馈,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此次两高出台司法解释,将签订“阴阳合同”明确列举为逃税手段,体现出有关部门对此类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也表达了加强演艺人员片酬规范管理,加强行业管理和队伍教育,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坚定决心。
   对“阴阳合同”说不,有利于构建市场规则的公平正义,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每一位演艺人员而言,无论曾经的名声多响,现在的事业多红,都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 据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