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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05月27日] -- 华商报 -- 版次:[A6]
官司赢了无执行物 法院终结执行

姐姐弥留之际还在操心钱房两空

姐弟两家凑钱近两百万11年前购买3间小商铺
   却被开发商『一女二嫁』
  2012年2月
   交定金买商铺
  2014年3月前
   合同约定交房日
  2018年年初
   合同约定的商铺被别人装修且开张
  2021年8月
   起诉
  2022年8月
   二审终审
  2023年5月8日
   终结执行程序
   十几岁由四川来西安摆地摊,经过30多年的打拼,姐弟两家将多年积蓄加起来并向亲戚借款,合计近两百万元购买了三间小商铺。然而,交过全款后,开发商将商铺“一女二嫁”。11年间多次上门协商,开发商一直表示“再等等”。姐姐在弥留之际还叮咛弟弟一定要将血汗钱讨回来。如今官司赢了,法院执行局称,开发商陕西虹瑰有限公司名下无足额存款等可执行财产,终结执行程序。

  
十几岁来西安摆地摊
  为有个稳定收入合力凑钱买商铺

   2023年5月20日,这是一个秀恩爱的日子,下雨的西安虽然有点冷,但很多人还是捧着玫瑰花。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在西安南郊,见到了60岁的黎某,他浑身被打湿,怀里揣着的是一大堆法院判决书。见到记者,老人瞬间泪水与脸上的雨水混在一起,“官司赢了,但开发商没有执行物,钱和房还是两空。”
   来自四川的黎某十几岁跟着亲戚来西安打工,因为没有文化,只能从摆地摊开始,早年品尝到打工的艰辛不易。经过30多年打拼,年近50岁的黎某有了一些积蓄,为了有个固定的做生意地方、有个稳定的收入,不想再让孩子跟着他们摆地摊,便跟姐姐商量在西安购置商铺。为此,他跟姐姐把几家亲戚全部的积蓄凑起来,在西安寻找合适的楼盘。
   2012年2月20日,黎某路过西安大兴新区梨园路“陕西益丰置业发展公司”售楼处时,看见门口销售人员大力宣传,售楼部里面人山人海,他也就进去看了一下。当时价格每平方米16000元左右。经过几个亲戚商量,当时交了8000元的定金,随后便开始凑钱购买了位于桃园北路与梨园路交会处的融城国际。却没有想到,一切美好的憧憬成为泡影。11年过去了,自己当初全款买的房子,却成为别人的。
   黎某说到这里时痛哭流涕,嘴里不停地说对不起他死去的姐姐。
   黎某拿出三份购房合同,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看到,其中一份合同显示:乙方预订的商铺位于桃园北路与梨园路交会处,名称为融城国际,该商铺位于4栋1层207号。该商铺建筑面积为39.204平方米。计价与付款方式显示:该商铺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壹万陆仟捌佰(¥16800)。总金额为658627元。付款方式是一次性付清。双方合同约定2014年3月之前办理交房手续。
   黎某介绍,第一个商铺位于3栋一层206号,面积是39.204平方米,金额658627元;第二个商铺位于5栋一层216号,面积是35.64平方米,金额598752元;第三个商铺位于4栋一层207号,面积是39.204平方米,金额658627元,以上总金额合计:1916006元。
   对于一次性付款,黎某介绍,当时考虑到通过银行贷款的话还要有抵押、利息等,最后他们向几个亲戚借钱。黎某的姐姐在做小生意,她把钱转来,全权委托黎某办理购房手续。想着等商铺分到后,距离不远,他们还能互相帮忙照看。

  
合同上自己买的商铺已开张
  可商铺所有者却是他人

   钱交过了,黎某一家就盼着尽快交房、开张。可是,房子盖的比较慢,期间他们多次询问开发商,对方一直说“等一等,就快交房了”。
   2016年,黎某看到有媒体报道开发商存在不诚信行为。当时在政府部门参与下,陕西益丰置业发展公司的业务已合并到陕西虹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虹瑰实业公司)。
   黎某去找虹瑰实业公司负责人毛某,当时他说有3间铺子给留着呢,其他买商铺的人都是以4000元每平方米置换成了住房。
   担心自己买的商铺出现问题,黎某非常纠结,他就隔三岔五到现场查看。后来发现有一些商铺陆续开始装修了。黎某又找虹瑰实业公司负责人毛某,问他怎么回事,毛某的回复还是说让他们放心,现在先把那些人的住房安排完就安排他这边。
   2017年年底,黎某发现所有的商铺都装修完了,也没有看到给自己留下的商铺。2018年年初时,黎某看到所有的商铺都已经开始招租,有的店面已开始营业。特别是他合同中约定的商铺也已开张,而商铺所有人并不是他。此时,他心里非常着急,开发商明显的是“一女二嫁”。为此,黎某再次联系到开发商负责人毛某,对方称,他们会想想办法,再在其他地方给找三间商铺。
   做出这个口头承诺后,再找毛某就很难找到了。黎某只能在公司里等着,可对方或是电话不接,或是办公室不让进。

  
多次找开发商解决问题无果
  姐姐带着遗憾离世

   这些年,黎某已记不清找了开发商多少次。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曾和黎某来到虹瑰实业公司,这是一个两层气派的办公楼。一楼两名工作人员询问来公司干吗。因为有以前多次不让上楼的教训,黎某称他是来公司交资料的,没敢提寻找毛某的事。工作人员称,到财务交资料吧,专门指了一个非常偏僻的侧门。到达二楼毛某的办公室,房间里没有人,正好碰到该公司总经理从办公室出来,黎某刚开口称想到办公里来协调他房子的事,总经理说让直接找老板,随后锁门离开。整个二楼,董事长、董事长助理、总经理等管理层的房间都是大门紧闭,仅有财务有几个人上班。
   黎某跟记者正在等待时,一个小伙自称是该公司负责保安的,强行让黎某离开,到一楼大厅等。待黎某下楼后,刚好听到一楼前台保安接到电话,“以后不准人上楼”。
   黎某说:“这些年我每次来都是这样,老板躲着,根本找不到人来解决问题。前几年,姐姐生病在住院期间还拉着我的手说‘几十年来赚个钱真不容易,买个房子还被人骗了,心不甘啊!’后来,姐姐带着遗憾离世。”
   黎某扶墙而泣地说,当时姐姐躺在病床上无钱治疗,他多次跑到虹瑰实业公司来找老板,想着就算是房子已卖给他人,只要能把当初付的钱退回来也行。可就是这样,也没有找到该公司老板,其他人又不管此事。

  
法院判决
  陕西虹瑰实业公司退钱

   实在没有办法,黎某2021年到法院起诉虹瑰实业公司。经过审理,黎某胜诉。
   黎某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提供了三份法院判决书,记者看到对三套房子的判决,分别为:一套商铺:被告陕西虹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黎某购房款598752元;一套商铺付658627元;一套商铺付598752元(均不含利息)。
   另外,对于拖欠的利息问题,判决书显示,被告陕西虹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黎某利息(以20000元为基数,自2012年3月9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以458627元基数,自2012年3月13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黎某称,看到法院判决后,他们全家都哭了,为此,他们还专门跑到姐姐坟头前,边烧纸边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她。

  
无法执行
  官司赢了一分钱没得到

   黎某介绍,官司赢了最终却还是没有拿到钱。其中一套商铺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显示:被执行人:陕西虹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毛某。本院在执行黎某与被执行人陕西虹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陕0112民初42461号判决书、(2022)陕01民终8306号判决书,于2023年1月16日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664627元及逾期利息。执行中,经查被执行人陕西虹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无足额银行存款等可供执行财产。本院已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已限制被执行人消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财产控制反馈信息表显示时间为5月8日。
   另外两套商铺:执行标的为604752元及逾期利息;执行标的为611752元及逾期利息。同样因没有执行物,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面对这个结果,60岁的黎某怎么也想不明白,几十年风雨摆地摊,为了有个安稳的生活,借遍亲戚家的钱,举全家之力,花近两百万,买三套小商铺,11年了,无数次讨要、求人,实在没办法了才起诉,现在赢了官司却拿不到一分钱。也不知道下一步他又能到哪里再去维权。
   说到这里,黎某只是坐在窗户边不停地哭泣。

  
职能部门:待确定开发主体后 才有可能解决
   5月24日,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黎某来到西安大兴新区未央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在听到黎某介绍时指出,这个虹瑰开发公司,自开发以来就有类似情况,还有出售后再加价的。目前,虹瑰开发公司内部也有问题,这几天法院会有一个结果,“等待法院宣判了,确认公司开发主体后,才能对类似你们这些有纠纷的事进行处理。”
   类似黎某这样的情况,华商报在2018年8年刊发《地产维权之争业主和开发商联合维权》有过相关报道。特别是针对“确定开发主体”,两家地产公司维权纠纷已多年。
   据公开报道内容显示,刚开发时的大兴新区是西安市近几年发展迅猛的区域,城中村改造力度空前,从而引发的纠纷也比较突出。220位购房者交了房款,房子却没有拿到,开发商“益丰公司”前期投入巨额资金后,中途出局,接盘者就是“虹瑰公司”。
   据悉,2004年8月25日,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西安市城改办)批准大白杨西村城中村改造,批复文件【2004】12号,并组建了大白杨西村城中村改造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大白杨西村还是典型的城中村,村民还有部分耕地。
   2010年3月22日,未央区城改办、“益丰公司”、大白杨西村村民委员会和未央区农村工作局,签订了《未央区大白杨西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同书》。该项目的成功签约,中间介绍人毛某起了重要作用,当时他挂名“益丰公司”对外联络部经理,并代表“益丰公司”签署了上述合同。
   毛某于2004年成立陕西虹瑰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天眼查”显示,虹瑰实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企业法律诉讼多达数十起,2017年9月,已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定代表人毛某已被列入“限制消费”。也就是这家虹瑰实业公司,代替了“益丰公司”继续开发,产生了一系列的遗留问题。
   5月24日,黎某介绍,期间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下,一部分人置换了住宅,一部分人加价置换了其他物产,而他作为一名小本生意人,没有信息来源,也没人通知他去维权,只有依靠自己单一的“跑腿”上门乞求。前几次,公司老板毛某称会给他解决,让等一下,他就相信了,结果一直拖到现在。
   黎某称,近几年毛某已将他电话拉黑,上门连人都见不到,现在还要等“开发主体”官司确认。已经11年过去了,他不知道,自己还要等多久。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佘晖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