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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03月26日] -- 华商报 -- 版次:[A7]

男子盗窃手机被游客拍下身影

男子趁游客拍照偷走手机,却不料在游客拍摄的照片里露出真容……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在公园盗窃游客财物的案件。
   2022年4月的一天下午,余某某前往西安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寻找作案目标,发现张某某正在草坪上与朋友拍照,随身物品均放在附近大树下,便伺机从张某某放在树下的背包中盗走一部苹果手机,随后将手机埋在公园一墙角处,准备待无人之时再取出销赃。张某某发现手机丢失后,立即询问附近的除草工人,得知有一男子曾在树下逗留,遂拨打报警电话,并在其与朋友拍摄的照片中发现了该男子即余某某的身影。民警赶赴现场后,根据被害人提供的照片以及除草工人的指认,在公园内将余某某抓获,被盗手机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此外,余某某还曾于2021年6月、7月的两个凌晨,趁康某某、段某某醉酒后在路边熟睡之际,盗走手机2部、手表1块及现金8000余元。
   未央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曾于2009年至2017年间,先后四次因盗窃、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最终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五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华商报记者 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