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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03月19日] -- 华商报 -- 版次:[A4]

买14层认购协议写成2层 业主质疑欺诈销售

铜川绿城·桂语江南置业经理:走完流程后退钱
“我在绿城·桂语江南认购了一套14楼的房子,回家才发现认购书上写的是2楼,我现在严重怀疑他们欺诈销售。”近日,铜川市民王先生说,自己现在只想退定金。
  认购房屋楼层出错
  业主质疑开发商欺诈销售

   “3月11日,我到铜川新区绿城·桂语江南看房,通过置业经理介绍,看上了一套122.58平方米户型的房子。问置业经理有哪些楼层可供选择,置业经理称该户型房屋只有1402可供选择。”王先生向记者介绍。
   面对“唯一剩下”的户型,王先生在无其他选择的情况下向售楼部交了1万元定金,并现场签订了《铜川绿城·桂语江南商品房认购协议》。“回家后,我想再仔细了解一下更多的房屋信息,就重新换了一个手机给绿城·桂语江南销售中心打电话,询问122.58平方米户型的房子还有没有。”令王先生没想到的是,销售人员回答该户型的房子1、2、3、4层,包括顶层都有。
   待王先生再次查看认购协议和票据时发现,当时签订的认购协议及开具的收据信息与自己所定房屋信息不符。“我买的是14楼,认购书上写的是2楼。去找置业经理专门核实此事,他们也承认确实卖给我的是14楼。”王先生说,自己怀疑他们一房多卖,欺骗消费者,要求退还1万元定金。
   王先生还提到,他之前一直以为铜川绿城·桂语江南就是绿城中国旗下地产项目,交付定金后,他又特意在网上查询了一下该项目情况,并打绿城中国总部客服电话核实,才了解到铜川绿城·桂语江南与绿城中国已经没有关系了,已被责令停止使用绿城品牌及绿城字号,所以认为铜川绿城·桂语江南方面存在欺诈销售行为。

  售楼部:正与银行和房管局沟通

   通过王先生提供的《铜川绿城·桂语江南商品房认购协议》和收据,记者看到,王先生认购的房屋信息为铜川市绿城·桂语江南项目一期14号楼2单元2层21402号房。王先生表示,上面的楼层号登记有误,把14层错写成了2层。
   3月13日下午,记者和王先生一同来到位于铜川新区华原西道与长青北路交会处的绿城·桂语江南售楼部。该售楼部置业经理霍女士称:上午已与王先生解释清楚,自己无权处理,将此情况已反映给上级,销售经理在西安开会,次日回来后会通知王先生再来协商处理。
   “王先生的钱进了住建局资金监管账户,事情处理有个过程,我们正在跟银行和房管局沟通解决。”3月14日,记者再次陪同王先生来到售楼部了解事情进展,铜川绿城·桂语江南售楼部经理赵先生说。

  住建局:“还没碰见过这种事,如果有问题会联系开发商处理”

   随后,记者陪同王先生来到铜川市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寻求帮助,该局工作人员现场对此事进行了备案,称会介入协调处理,并表示住建局是主管部门。
   3月15日下午,针对认购协议中出现的问题,铜川市住建局房产市场与物业管理科科长赵某表示:“我们还没碰见过这种事,认购房屋与所签认购协议房屋信息不一致,购房业主本人可以带着认购协议到住建局来一趟,如果有问题,我们会叫开发商现场协商处理。”
   截止到发稿前,记者收到王先生反馈,绿城·桂语江南置业经理霍女士发来消息表示:线上申请退款业务到22日以后办理,可以先走线下流程,走完流程后钱直接退给客户。
   那么,王先生是否能全额要回自己的定金呢?关于此事,北京大成律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朝泽表示,王先生自交付1万元定金后,他和开发商之间的定金合同就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如果王先生不想购买订购的商品房,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此外,依据2023年1月1日绿城发布的一则《关于颐合公司及其项目停止使用绿城品牌的声明》,如果王先生交付定金时误把铜川绿城·桂语江南误认为绿城中国旗下地产项目,产生重大误解,王先生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规定,与开发商协商,请求返还定金。协商不成也可以走法律途径,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定金合同,返还定金,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华商报记者 袁小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