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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03月15日] -- 华商报 -- 版次:[B3]

瑞幸咖啡常客价更贵 麦当劳肯德基外卖单价高

商家促销?隐秘的“大数据杀熟”?
监管部门
  只要商家明确把价格公示出来就没办法认定有问题
  所谓“大数据杀熟”
  更多是商家促销后恢复价格

   3月7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工作人员介绍,大数据杀熟在如今生活消费中常被提及,“我们也了解一些,但从消费维权来说,还没有明确的定义来判定大数据杀熟。”商家对新用户今天卖这个价,过段时间不再是新用户,又卖另外一个价,这属不属于具体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法律法规上还没做出明确定义。
   工作人员说,从价格方面来讲,市场监管局查处的价格违法行为主要是商家没有明码标价。但是大数据杀熟是另一种情况。比如说,新用户一杯咖啡15元,可以理解成商家新店促销,对新客有优惠政策,促销结束后一杯咖啡20元,商家也标注了价格是20元,价格透明。从消费者来说,觉得贵了可以不买,商家没有侵犯知情权,也没有构成强买强卖的行为,没有侵犯消费者的任何权利。像这种相似的商家促销行为,没办法完全定义。“其实,这个情况在线下的门店很常见,路边一面店开业时卖8块,开业期过了,后面就卖10块了。消费者可能觉得难以理解,但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看,只要在自主定价的情况下,没对消费者进行强买强卖的行为,就不能认定违法违规。”

  外卖单价更贵
  无法用法律界定是否违规

   同样的东西,而且也都是自己的平台,为什么外卖的单价会比到店自取要贵?
   工作人员表示,从专业角度来说,经济学上有一个名词叫“价格歧视”,又称价格差别,指厂商在同一时期对同一产品索取不同价格的行为。价格歧视既可以是对不同购买者索取不同价格,也可以对同一个购买者的不同购买数量收取不同价格。肯德基到店取一个汉堡20元,外卖同一个汉堡22元,外卖配送、平台研发这些都需要费用,顾客到店吃,商家没有额外付出。“顾客在家不用去店里就能吃到东西,商家多收几元也是能说通的,这是社会经济中很常见的一种现象,情理之中,没办法用法律界定它是否违规。人们有时心里会不舒服,但只要商家明确把价格公示出来,监管部门就没办法认定有问题。”

  苏州出政策禁止大数据杀熟
  西安落地有难度

   3月1日起,《苏州市数据条例》正式施行,明确禁止“大数据杀熟”等行为。那么,西安有无计划也出一个类似的地方性条例?
   “作为西安市局的角度,还没有听说过此事,而且大数据相关条例落地需要有具体的界定办法。如果几大电商巨头的运营总部都在外地,本地监管起来也存在一定难度。”工作人员说,以前的3·15晚会也曝光过大数据杀熟,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甚至国务院在大数据杀熟方面一直没有给出明确定义,“国家、法律层面目前没有定义,我们也没法定义。”
   “实际商家经营的行为,目前从法理上来说都是明码标价,只不过大数据杀熟就像搞促销一样,第一次卖东西便宜,第二次卖贵了。消费者在心理上觉得不好承受,于是才产生了大数据杀熟的想法。只能说商家不太地道,但无法认定有问题。”工作人员说,最初吸引消费者流量阶段,商家、平台都会贴钱给出低价,但当使用人多了或经常使用,就都会恢复原价。

  行业揭秘
  商家应该把每条优惠都明示
  同为会员优惠不同?
  跟大数据计算个人消费能力有关

   3月2日,记者采访到西安市网络智库与经济发展研究会一名理事。他表示,国家对大数据杀熟没有具体的认定标准,目前科技杀熟还游走在法律边缘。“每个阶段商家对客户的需求不一样。有些App刚上线时,需要新客,也需要补贴客户,会给用户优惠券或者其他优惠。随后,商家经营进入常态化,顾客就会觉得价高了,其实以前是在吃补贴,现在只是正常经营。”
   他说,在大数据算法中,有一种可能,两人同为消费者,甚至同为会员,但是看到的同样商品的价格不一样。这跟个人消费能力、习惯、兴趣等都有关,有的客人日常消费多,有的客人消费少,这些对大数据推送都有很大影响。比如一件商品,A看到100元,B看到80元,这是因为根据大数据判断,B才是真正的客户群,所以自然会把优惠给到B,因为即使给A再多优惠,A也不会买。“最重要的是,所谓杀熟应该是在发生了消费行为之后,很多人只是看到了平台报价就觉得被杀熟了,但真正进行判断还得完成购买这一行为,这也是大数据杀熟不好认定的一个原因。”

  常客优惠没有新客多?
  贡献率降低,就会减少“补贴”

   这名理事说,常买常消费的人群,价格反而比偶尔买甚至没买过的人更高,这是因为前者是固定消费客群,经过稳定持续地发展,大数据发现其利润贡献率低,就不会再把补贴给这类人群。“当然也有这样一种可能性,过段时间大数据又发现新客不行,还是老客贡献率高,就会继续把优惠投放给老客,这些都是根据计算而变化的。”

  大数据杀熟背后是啥?
  信息不透明,优惠不明不白

   这名理事表示,大数据杀熟的背后其实就是商家信息和用户信息不对等、不透明,高技术形成的技术壁垒。在便捷化生活方式和现在技术发展下,才有了大数据杀熟的概念,“其实,大数据杀熟的背后是优惠的不明不白。”
   他承认,大数据杀熟从相关条例规定上,想确切认定目前很难。但他认为,既然有技术优势,那么是否该想想办法,把杀熟变成催熟?与其去“杀”活跃和忠实的用户,不如去催熟不活跃或新进用户,让他们也变成稳定客户群。他呼吁商家和平台,把各种优惠透明化,客群享受到的所有优惠公示清楚,“而不是在结账时单纯一句‘系统已给出最优惠结算方案’完事,如果做不到这些,消费者就有理由认定大数据杀熟。对商家来说,应该把每条优惠都明示。”
   他还表示,没法说外卖价格比到店价格高就是大数据杀熟,“店家为了节约人力成本,愿意顾客堂食。”虽然同为网络下单,但到店自取还有二次消费的可能性。往往越是网红产品外卖价格越贵,而点单率低的产品价格都一样,“目的只有一个,为了吸引客流。”

  律师说法
  消费者维权取证难成本高

   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耀华说,2021年11月开始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4条对“大数据杀熟”作出了明确限制,“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大数据杀熟”对消费者而言,如存在利用大数据技术虚假标价误导消费者消费,显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涉嫌“价格欺诈”。消费者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索赔。
   李耀华说,因为互联网平台掌握消费者的相关交易信息,消费者维权也面临取证难、损失与维权成本不匹配的问题。一是建议将此类案件的举证规则做进一步调整,消费者提供了存在“大数据杀熟”的初步证据后,由商家或平台承担举证义务;二是从行政监管角度,明确对“大数据杀熟”的认定和处罚规则,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从监管角度让企业不去“杀熟”。

  消协提示
  中消协提出需重点关注大数据杀熟

   3月9日,记者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上查到,近年来,“大数据杀熟”问题屡次被提及,各地也都在出台相关政策督促完善管理。
   中国消费者协会2022年4月发布《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年度报告(2021)》,对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分析显示,重点领域消费侵权现象依然不容忽视,过度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汽车产品质量缺陷、预付费消费违约跑路、教育培训虚假宣传、诱导未成年人过度消费、“大数据杀熟”等消费侵权现象需重点关注。

  最新关注
  最高法:坚决制止大数据杀熟

   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最高法工作报告提出,人民法院依法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审理大数据权属交易、公共数据不正当竞争等案件,明确数据权利司法保护规则。惩处滥用数据、算法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坚决制止“大数据杀熟”、强制“二选一”等“店大欺客”行为。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佘欣/文 赵彬/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