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titled Document
logo
日期:[2023年02月03日] -- 华商报 -- 版次:[B1]
母亲带男童进女厕引争议

专家呼吁建设第三卫生间 西安情况如何?

6岁男孩进女厕引发了一个讨论热点:公共卫生间建设中“第三卫生间”建设普及程度不高。
   那么,西安的“第三卫生间”建设情况如何?
   2月2日,华商报记者走访了西安多家商场、地铁及景区等公共场所的公共卫生间,发现景区均配备第三卫生间,而商场及地铁均设有无障碍卫生间,能满足大部分群体的需求。

  大型景区内设有第三卫生间
  工作人员:使用频率较高

   2月2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兴庆宫公园内的两处公共卫生间,发现均设有第三卫生间,第三卫生间面积不大,内有多功能护理台、儿童安全座椅、男士小便池及儿童坐便器、儿童和成人洗漱台等设施,相关设备一应俱全。
   兴庆宫公园公共卫生间管理室的工作人员称,兴庆宫公园内的第三卫生间已经建设挺长时间了,日常的使用频率也很高,“老人、小孩和腿脚不方便的人都会选择去第三卫生间,总的来说是一项很便民的设施。”
   兴庆宫公园内,市民郭女士正带着3岁的女儿玩耍。郭女士称,有时候在外面,如果是爸爸或者爷爷带着孩子上厕所确实会存在诸多不便。“遇到这种情况,孩子爸爸和爷爷一般会找女厕的其他妈妈帮忙,让她们带自家孩子进去上厕所,但孩子太小了,有时候还是不放心。”
   郭女士说,她之前很少见到公共场所有第三卫生间,只在商场见过母婴关爱室和无障碍卫生间。作为一位母亲,郭女士希望能够将第三卫生间普及到更多的公共区域,并在第三卫生间内设置相应的隔板,“这样才能最大化的方便一些特殊人群。”
   在大雁塔北广场的公共卫生间,市民沈先生带着3岁的孙女刚从第三卫生间出来。沈先生说,他经常带着孙女出来,所以比较了解“第三卫生间”这类设施。“西安目前大一点的景区和商场都有第三卫生间,这对于我们这种带孙子孙女的老人很方便,对孩子也好。”
   沈先生希望,第三卫生间的建设能够更完善一点。“毕竟第三卫生间只有一间,小孩儿上厕所的时候没有隔板隔开还是不太方便。”他希望设置一个高于儿童身高的隔板。”

  多数商场和地铁站无第三卫生间
  保洁:母亲带男童来女厕的情况不多

   记者随后走访了数家商场和地铁内的公共卫生间,看到商场和地铁内设有无障碍卫生间,但并无专门的第三卫生间。
   在地铁内的公共卫生间,由于客流量较大,不少家长带着孩子排队上厕所,部分家长选择让孩子自己去无障碍卫生间如厕,家长在门外等候。还有一些母亲则带着儿子在女厕门口排队。
   开元商场内部分区域设有无障碍卫生间,保洁人员告诉记者,有时候会看到妈妈带着男孩来女厕,“都是比较小的孩子,没有特别大的男孩,我们也不会制止,有些小孩人家自己就不愿意进女厕。”
   “你是男生,不能去女厕所。”赛格商场负一层公共卫生间门口,一位母亲正在门口提醒两个儿子进入男厕如厕。这位母亲告诉记者,她的大儿子今年7岁,小儿子仅有3岁。“平时在外面,如果爸爸在就让爸爸带着两个儿子去男厕所。爸爸不在的时候,大儿子自己去男厕,小儿子太小了,就由我带着去女厕,但也是我看着他,关门上厕所。”

  
>>名词解释
  什么是第三卫生间?

   第三卫生间是指在厕所中专门设置的、为行为障碍者或协助行动不能自理的亲人(尤其是异性)使用的卫生间,主要是指女儿协助老父亲、儿子协助老母亲、母亲协助小男孩、父亲协助小女孩等。第三卫生间内一般有独立结构,人在里面互不妨碍,并配有相应的适用于残疾人的设施。
   我国2016年修订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要求,城市中的一类固定式公共厕所,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公共厕所,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及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区域的活动式公共厕所均应设置第三卫生间。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截至2021年11月,约有近1万座城市公厕中设置了第三卫生间,约占城市全部公厕数量的6%。

  >>专家建议
  第三卫生间发挥作用
  要在三个方面改进

   专家呼吁:第三卫生间的建设标志着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
   据人民网报道,去年3月10日,全国政协委员冯远提议把第三卫生间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建好、建到位。冯远认为,第三卫生间要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从转变观念,完善细节和普及使用知识三个方面进行改进,这样“第三卫生间的概念才会更加深入人心”。
   陕西省社科院实践哲学研究室主任王晓勇博士表示,近年来,因为带孩子外出引起的纠纷多,不仅是母亲带着男童去卫生间,还有去公共澡堂等类似问题,实质上都是同一个社会问题。很多小孩在父母眼中是小孩,但大一点就比较尴尬。“这类事件需要从法律上明确规定。由于目前法律上对此类纠纷没有明确界定,引起很多冲突和矛盾。哈尔滨男童这个事件中的冲突,究其原因还是法律的界定要明确。”
   王晓勇说,家长对孩子的过度溺爱也让他们缺少一定的公共意识。“第三卫生间在短时间内很难让人们形成使用习惯,但我们必须要有取代带男童进女厕的设施,才能彻底改变人们的习惯。” 华商报记者 郭蓉

  
事件背景
  母亲带6岁男孩进女厕
  女子提醒反被骂

   “这里是女厕所,男孩不能进来。”一句话,引发了男童妈妈对年轻女子的怒骂,也引起了广大网友对此事件的热议。
   近日,一则视频在网上疯传,在黑龙江哈尔滨一地铁站女厕所内,一年轻女子发现有男童在女厕内上厕所并且没有关门,便告诉孩子这里是女厕所,男孩不能进来。正在隔壁上厕所的男童妈妈听见后,怒骂年轻女子吓到她6岁的孩子,并要求对方给男童道歉,获得她孩子原谅才能离开厕所,女子觉得自己并没有做错所以不愿意给男童道歉。男童妈妈非常嚣张喊着:“不道歉今天谁也别想走,道歉,必须道歉,否则你别想走了,你伤害了我孩子的心灵。”
   双方争执不休,女子认为男童已经六岁不应该进到女厕所里,男童妈妈却认为孩子才六岁进女厕所很正常的。男童母亲和父亲,以及他们同行的另外一名女孩子,他们三个人堵在厕所门口对好心女子骂了半个小时左右。地铁站里的工作人员出来拉架,男童妈妈并没有消气,她继续大骂这名女子。女子无奈地拿出手机拍摄视频。
   1月30日,女子将这段视频传到网上,引发网友热议。

  
对话冲突
  女子提醒
  男孩母亲怒骂
  男孩父亲入骂战
  女子去卫生间看到一个小男孩,吓了一跳。

   女子:“你是男孩子,你怎么在女厕所啊?”
   男童母亲:“你把我孩子给说哭了,道歉!必须道歉,否则今天谁也别想走!”
   女子:“我为什么要跟他道歉啊?我为什么要道歉获得他原谅?”
   男童母亲:“因为你一句话我孩子都哭了,你伤害我孩子的心灵了。”
   女子:“孩子多大了还来女厕所?”
   男童母亲:“孩子今年6岁了。”
   女子:“6岁都要上小学了。”
   男童母亲:“你家是农村的吗?6岁上小学。”
   男童母亲:“你以后不结婚生孩子吗?”
   女子:“我以后不会生孩子。”
   男童母亲:“你为什么不生孩子,难道你没有子宫吗?”
   男童母亲打电话给男孩的爸爸。
   不到一分钟男孩的爸爸也来到女厕所,和男孩母亲一起辱骂女子……

  
专家声音
  父亲在附近竟不带孩子上厕所?

  
心理专家:家长要注意保护性别意识
   1月31日,一女子因阻止6岁男孩上女厕,与男孩母亲产生激烈争执,其母亲表示,这么大的孩子上女厕所怎么了?并要求该女子向孩子道歉,甚至打电话叫男童爸爸与同伴进来一同辱骂女子,辱骂时间前后持续20多分钟。
   网友质疑:既然孩子的父亲就在附近,为什么不带孩子去男厕所?

  老师:父亲要参与到家庭教育当中

   对此,从事教育行业多年的妥老师认为,从家庭教育这个角度来说的话,爸爸在家庭教育中的缺失可能导致以下两个结果:第一,父亲在孩子眼中的威信降低,因为爸爸在家里的参与度不高;第二,会让孩子自信心培养受到影响,因为爸爸没有做到言传身教,所以孩子缺少责任担当,不懂得性别意识。
   “父亲参与到家庭教育当中,并不一定要专门花费很多时间去教育、培养,只要每天都能够陪孩子说话、聊天,了解孩子,其实很多问题或许不会发生。”妥老师说。
   3-6岁作为孩子性别确认的关键时期,更需要家长做好正确的引导,否则孩子很容易出现性别模糊。而让6岁男孩贸然进入女厕所,不仅会让如厕的女子尴尬,也会对男孩自己产生负面影响。

  心理咨询师:家长注意保护性别意识有利于孩子性心理健康

   性别认知是最重要的教育内容之一,这关系到孩子的成长,针对孩子的性心理健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杨逍指出,心理学家所提出“性别恒常性”的概念,2-3岁是性别认同的阶段;4岁是性别稳定性阶段,5-7岁是性别一致性阶段。研究表明:6岁左右的儿童不仅有性别意识,而且已经获得性别恒常性的能力。在此阶段,家长要注意保护性别意识,才能有利于孩子性心理的健康发展。
   杨逍称,本案例首先反映出家长对性教育的意识忽视,自孩子有了性别意识,就要用他/她的年龄可以理解的方式对孩子进行性教育,完成性别认同、自我认同,提高自我意识;其次,家庭对孩子关注度越高,育儿期就会延长,家长会认为孩子“还小”,使生理年龄和心理年龄不符,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现代家庭中,带孩子的任务基本都落在母亲肩膀上,如果孩子成长中父亲缺失,会使孩子决断力、意志力、创新力等受到影响。且言传身教是教育孩子的本质,家长为人处事对孩子以后社会化的人际关系起着重要的作用。儿童的早年环境、早期经历对其成年后的人格形成起重要作用。忽视性心理健康,也可能影响成年后的人格发展。”杨逍说。 华商报记者 郭蓉

  
事件发酵
  网暴的“飞镖”误伤陌生人
  男子举身份证急呼:骂错人了

   1月31日,有网友发文称,在哈尔滨旅游期间,因为质疑6岁男孩进入女厕所,被男孩母亲堵在地铁厕所辱骂。此事相关视频在社交平台引起广泛关注,不少愤怒的网友开始寻找男孩母亲的信息。而一名男子因“长相视频中骂人者老公相似”,被大量涌入其社交平台评论区的网友辱骂。男子不得不连发多条视频为自己澄清,并不得不举起身份证自证清白。
   有网友根据视频画面中,男孩母亲的长相以及脸上的痣锁定了一个网名为“张××”的女子,称她就是男孩母亲。加上“张××”本人发布了一些关于此事的言论,网友开始对她进行疯狂辱骂。因为视频中男孩母亲疑似称呼其丈夫为“张×”。有网友根据“张××”的关注列表,找到了一个名叫“阿×”的男子,认为他与视频中的“张×”长相一样,纷纷涌进评论区指责谩骂。
   遭到辱骂后,“阿×”连发了两条视频为自己澄清,第一个视频是1月31日9时24分发布,澄清“我姓宋,不是张×,你们认错人了吧”。但网友并未买账,继续辱骂。无奈之下,1月31日16时40分,他只能手举身份证发布了一段澄清视频,“我不知道怎么扯上了我。我本人叫宋××,出生在内蒙古赤峰市,视频里的那个女的我不认识,你们说的‘张××’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关注的她,这个人我也没有见过。我不是你们所说的张×。”

  
律师说法
  网暴可能涉嫌侮辱罪和诽谤罪

   谩骂过后,有网友意识到骂错了人,删除了曾经的留言,给宋××道歉。也有人在评论区反思,网络暴力伤人,数万条谩骂,道歉了,伤害就不存在了吗?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易旭表示,网络暴力具有“诽谤性、诬蔑性、侵犯名誉、损害权益和煽动性”这五个特点,如果网络暴力的情节严重的,行为人可能会涉嫌侮辱罪和诽谤罪。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行为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对于第一个带节奏的网友行为,涉嫌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根据《刑法》第291条的规定,如果造成严重影响的可以按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据北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