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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年11月14日] -- 华商报 -- 版次:[B2]
明起供热

不要让费用影响温暖的家

明日起,西安及咸阳就要开始供暖了,而近期华商报收到了多个与供暖价格有关的投诉。业主觉得涨价了,而物业或供热方则认为是照章行事。这时,就需要有关方面及时解答疑问和关切,不要让费用问题成为影响供暖的原因。毕竟,当寒冬来临之时,供暖,就是最大的民生关切。
  
每平方米从5.2元提高至5.4元
  咸阳一小区暖气费上涨遭质疑

   咸阳大秦御港城小区今年暖气费从5.2元/平方米/月提高至5.4元/平方米/月,部分业主质疑物业未公示、未征得业主同意。物业公司表示,涨价是因为成本上涨,目前已按照要求对运营成本进行公示,已有一半业主缴纳了费用。

  业主:物业单方面涨价不合理

   11月10日,家住咸阳大秦御港城小区的李女士、王女士等业主向华商报反映称,10月下旬,小区物业在公众号上发布了一条《通知》,宣布将今年的暖气费从5.2元/平方米/月,提高至5.4元/平方米/月,引发部分业主质疑。
   李女士说,“小区此前每年的暖气费单价都是5.2元,今年突然提价。《咸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自备供暖(冷)的小区,其采暖(冷)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专营单位提出收费方案,必须经业主大会或者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据实收取。采暖(冷)期结束后,必须向全体业主公布收支情况。但我们的物业公司对为何涨价不解释,对成本不公示,也不和业主商量就单方面涨价,我们觉得不合理。”
   业主王女士等人表示,大家之所以反对物业涨价,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小区的供热和供冷服务非常不满意。“今年夏天,中央空调根本没有凉气,业主在屋子里开着风扇凑合。去年冬天,中央空调的暖气也不给力,人在屋子里冻得穿棉袄,供冷供暖效果没有办法保证,却还要加钱,让人接受不了。”王女士说。
   据了解,大秦御港城小区供暖制冷,采用的是一种叫做“污水源热泵”的新技术,主要是以城市污水作为提取和储存能量的冷热源,借助热泵机组系统内部制冷剂的物态循环变化,消耗少量的电能,从而达到制冷制暖的效果。热气和冷气通过中央空调输送到每家每户。

  物业:添购设备赔钱供暖,价格并未大幅上涨

   11月10日,咸阳大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万经理表示,小区当年建设的时候,为了节能环保,采用了“污水源热泵”技术,但这些年实践下来,发现效果并不好。“污水源热泵本来是个好技术,可以利用城市污水来制冷制热,最初接通城市污水管道。但我们的设备经常发生堵塞,无奈之下,小区开发商投资300多万元铺设管道,接通了西郊污水处理厂的中水作为水源。但今年供冷过程中我们得知,西郊污水处理厂开始为期1年的提标改造工作,导致供给小区的中水水量无法保证。今年夏季,小区制冷效果不佳就是这个原因。为了保障今冬供暖,物业公司斥资150万元购入8台商业空调作为辅助加热设备,如今已安装完毕。”
   万经理表示,小区供热费单价上涨0.2元,确实是物业决定的,之前也没有对成本进行公示。“我们小区总户数865户,今年供冷的568户,办理空置的297户,按照这个比例,供热单价涨两毛钱,每户费用增加不到100元,整个小区也就多收几万元,但我们光买空调一次就花了150多万,基本是在赔钱供暖。而且,价格上涨后,我们也只是和市政供暖价格持平。”

  管理部门:物业可根据成本定价,并进行公示

   对于此事,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科工作人员表示,大秦御港城小区属于自主供暖,价格执行市场调节价,物业公司可以根据运营成本自己核定价格,并在醒目位置公示。如业主对价格有异议,可以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
   秦都区发改局价管科工作人员表示,大秦御港城小区物业涨价,须按要求对涨价原因进行公示,并征得业主同意。
   秦都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经过了解,大秦御港城今年增加了供热设备,成本相应增加,已督促物业进行公示。
   据了解,11月11日,咸阳大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小区内进行了今年制冷成本、采购设备等费用的公示。目前已有400多户缴纳了今冬供暖费用。万经理表示,将继续向业主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保证11月15日顺利供暖。 华商报记者 杨宁

  
自备锅炉供暖每组暖气片720元
  不用热要交50%空置费

  
居民:比市政供暖贵,空置费也要高
  物业:按实际情况收费,没有盈利,也公示过

   供暖即将开始,但自家小区720元每组的供热费和50%的空置费却让华女士很疑惑。
   11月8日,市民华女士向华商报反映,自己家住西安市未央区三桥街陕一针小区,马上供暖了,但在供暖费用收取上,她很疑惑。华女士所在小区属于自备锅炉供暖,物业告诉华女士,锅炉供暖按暖气片的组数收费,每组暖气片收720元,如果办理空置,则需要交50%的空置费。“我是去年才搬到这个小区的,不清楚之前是怎么交费,但这个720元每组是不是有点贵了,按照我们家的情况,算下来一季供暖费用比市政供暖还要多,并且办理空置还要交50%的空置费,市政供暖也才交30%。”华女士说。
   对于华女士的疑惑,11月10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陕一针小区物业工作人员钦先生,钦先生解释到,小区是老小区,供暖方式一直采取的是自备锅炉供暖,720元每组自备锅炉采暖费里面包含了天然气费用、电费、水费、锅炉工人费用等,“这个费用是我们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核算制定的,基本与成本持平,不存在任何盈利。”业主若要办理空置,费用的缴纳则是正常费用的一半,关于50%的空置费用,钦先生说:“小区供暖管道属于串联,如果是单独阀门控制,空置费用可能会低一点,但目前的价格都是经过核算的,没有多余收取业主们的钱。”钦先生告诉记者,小区的供暖费用一直是这样,也没有涨过价,供暖价格方案也向业主公示过。
   记者从西安市发改委获悉,根据《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做好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协商公示工作的通知》规定,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属市场调节价,由供热单位与小区业主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供热单位应将拟定的供热价格方案与业委会(或有相同职能的其他社会组织)进行充分协商沟通,形成一致意见。没有业委会的居民小区,供热单位可以采取入户、问卷等方式征求业主(用热人)对供热价格方案的意见,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用热人)同意、签字。
   而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2007年印发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15条规定,热力销售价格要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主要反映固定成本;计量热价主要反映变动成本。基本热价可以按照总热价30%-60%的标准确定。 华商报记者 杨芷瑶

  
交了10年的暖气费突然加收层高费
  费用多了近20万,咋算的?

  
供热部门:供热合同一年一签,前期未收层高费可能是楼上未入驻商户
   他们不理解,交了十年的采暖费,都是按建筑面积“平方”收费的,可从去年开始,就要加收层高费。

  商铺物业:上个供暖季开始加收层高费 商户们负担重不能及时交

   郭先生是西安杰润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11月8日,郭先生向华商报反映,他们物业公司下属管理的双威迎宾广场楼下1~3层的商铺,从上个供暖季开始,便重新核算了供热面积,“新核算的面积比原建筑面积增加了5万多平方米,去年我们交的暖气费也比之前多交了近20万。”
   郭先生介绍到,双威迎宾广场楼下1~3层现有14家商户。最近供暖季到了,双威迎宾广场沿街商铺及小区住户都由陕西隆丰物业有限公司西安第一分公司代收采暖费。郭先生的公司作为商铺的“二房东”,向商户们收齐采暖费后,上交给隆丰物业,再由隆丰物业代交给城北热力公司。
   “可问题就出现在,前几年我们都是按建筑面积算的采暖费。从去年起,就加收了层高费。层高费一加,商户们要交的暖气费大幅上涨。去年我们物业公司先垫付了暖气费,可今年依旧收层高费,商户们的负担太大了,都表示交不起。”郭先生无奈地说。
   郭先生表示,去年供暖季前,热力公司曾到实地测量过3层商铺的高度,他拿到的数值是底层4.33米高,中间层4.4米高,顶层4.25米高。郭先生提供了2021年12月14日隆丰物业向他们物业发放的《通知书》, 里写到“城北热力公司核定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64号双威迎宾广场小区5号楼商铺由原用热面积10242.69㎡,更改为15944.5㎡”、“2021-2022年采暖费用共计:510224元。”
   郭先生提供的另外一份由双威迎宾广场隆丰物业和城北热力公司2021年签署的《西安城市采暖供用热合同》中还写到,“非居民层高4.3米,折标3,系数1.43”。郭先生所在的物业公司副经理说:“之前按的是平方收,现在这样一算,等于无形之中多了面积,按立方收了。”
   原用热面积的增加导致采暖费的上涨,双威迎宾广场楼下底层“苹果”品牌销售店的吴店长说:“疫情下生意本来就不好做,暖气费再上涨,我们负担更重了。”

  热力公司:依据政策规定加收层高费 此前未收有历史原因

   11月8日下午,郭先生联系到城北热力公司工作人员,对方电话里告诉郭先生:加收层高费是按照西安市物价局发布的【2012】265号文件执行的,至于为何前几年未收、从去年开始加收,对方表示是历史原因。“可能是物业公司当年提供的资料不完备,仅有施工图没有实测面积报告等,后面资料补充了,就按照文件规定重新核算供暖面积,加收层高费。”
   西安市物发【2012】265号文件中指出,“按面积非居民用热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7.5元”、“对层高在3米以上按建筑面积收取热费的建筑物,根据《城市建设统计指标体系及制度方法》规定,在计算标准采暖面积时要增加折标系数。具体计算公式为:实际热费=供热价格×建筑面积×(实际层高÷3)。”
   郭先生拿出的2020年未加收层高费之前的暖气费转款账单,金额合计327766元。“这是按原建筑面积10242.69㎡算的,每平方米7.5元,共4个月,算下来交了30多万。”2021年加收层高费后,郭先生给隆基物业分两笔共转了暖气费510224元。具体是如何算的,郭先生也不清楚。
   11月9日,华商报记者采访了西安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称:“供热合同是一年一签,前期这3层商铺未收层高费,了解到的原因可能是楼上未入驻商户。”至于层高费,新增的供热面积是如何算的,工作人员解释:“按照西安市物发【2012】265号文件上规定的计算公式,物业代交热费的情况下,先由物业测量层高,热力公司也会实地再测。取一个层高平均值,除以3算下来系数,再按照公式得出实际热费。”
   西安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还表示,供热合同每年一签,年年具体情况不一样,合同内容也会有所变动。西安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的供热区域,层高在3米以上按建筑面积收取热费的建筑物,都是依据西安市物发【2012】265号文件中的计算公式收取热费。 华商报记者 常彭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