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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年06月30日] -- 华商报 -- 版次:[C6]

鄠邑区清理整治辖区7座水电站

华商报讯(记者 张静)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推进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整治工作,按照省水利厅等六部门印发的《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内小水电站评估标准及处置方案》要求,鄠邑区将对辖区水电站清理整治和拆除。
   截至目前,鄠邑区共建成水电站7座,总装机4565kw。这7座电站全部分布在涝河流域景区管理局范围内,其中5座电站是七十年代火电未接通时驻扎部队、人民公社及生产大队自建用于日常照明及生产生活用,火电接通后转给自然人或承包给自然人改造了设备继续运营,另外2座分别建于2005年、2007年,这7座电站全部位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内。
   其中,3座停止运营的水电站分别为八里坪水电站、西河一级水电站、西河二级水电站,将先期拆除。待拆除垃圾清运结束后,将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生态修复工作。剩余的4座水电站待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采取相对应的措施。
   今后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不再审批和新建小水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