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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10月30日] -- 华商报 -- 版次:[A6]

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文明被双开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文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文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函询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违反规定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他人工作调动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放贷获取高额利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拆借资金,违规拨付财政资金,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违反群众纪律,利用职权侵占群众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滥用职权、高利转贷犯罪。
   李文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贪婪成性、唯利是图,将人民赋予的权力沦为攫取私利的工具;政商关系异化,“亲”“清”不分,与商人勾肩搭背,将服务对象变成敛财对象,大搞权钱交易,大肆收受贿赂;利令智昏、不择手段,将信贷资金变成生财之本,严重破坏金融秩序;为一己之私利,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文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华商报记者 任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