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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9月18日] -- 华商报 -- 版次:[A5]

超市将分分钱四舍五入合理吗?

当今生活中,电子支付方式占据的比例越来越大,在超市购物找钱时,几分钱的零头常常会被“四舍五入”,有人觉得理所应当,也有人认为并不合理。
  市民投诉:超市凭啥将分分钱的零头“四舍五入”

   48岁的贺先生是西安人,9月12日,他前往一连锁超市买了些豆腐干,价格1.95元,结账时收银员却收取了2元,“收银员说这是系统生成的四舍五入记账方式,我觉得不合理,虽然只差5分钱,可这5分钱也是属于我的。”贺先生说,“我打市民热线投诉后,超市回电给我,表示可以将5分钱退还,但我不是在乎这5分钱,就是觉得将零头四舍五入不合理,既然分分钱要四舍五入,为啥超市中商品标价很多都是带分的呢?”
   为了几分钱看似“较真”的不止贺先生一人,今年3月17日,华商报报道了《找零少给4分钱 市民状告永辉超市 投诉后更改了收银系统》,报道中,西安市民肖先生在一超市购物,应收为54.76元,实收55元,找零0.20元,差了4分钱,超市客服告诉肖先生,他们系统就是这么设置的,遇到分分钱就四舍五入,肖先生将超市告上法院,该超市工作人员表示,在肖先生投诉后,他们重新更改了收银系统,自此陕西区域的永辉超市对于消费者采用现金支付产生的零头都将免去,不再收取。

  记者走访:现金支付时有“四舍五入”,也有的是“舍分”制

   9月17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位于西安市东厅门贺先生此前购物的连锁超市,超市中散装水果蔬菜调料等商品标价都是带分的,西红柿0.99元/斤、青菜2.98元/斤、陕北小米单价8.56元、黄瓜单价3.96元/斤……记者买了两根黄瓜,共1.42元,结账时给了收银员100元现金,找零98.6元,2分钱的零头抹掉了。随后,记者又买了一些陕北小米,共1.87元,结账时付了20元现金,收银员找零18.1元,即原本1.87元的小米收了1.9元,多收了3分钱。
   在询问收银员为何不找3分钱时,收银员说:“你这是用现金支付,分分钱就是四舍五入了,如果用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那就该收多少就多少,你这个1.87元也就只收1.87元,不会收1.9元。”
   随后,记者来到永辉超市西安市南关正街店,超市内也有不少商品标价是带分的,记者买了一些玛奶提,共5.54元,结账时付了20元现金,收银员找零14.5元,4分钱的零头舍掉了。记者又挑选了打折区标价1.19元的香蕉,结账时付了10元现金,找零8.9元,即9分钱的零头舍掉了,并没有“四舍五入”进为1.2元。
   永辉超市西安市南关正街店收银负责人曹女士表示:“如果顾客是现金结账,我们超市实行的是‘舍分’制,就是不管零头是1分还是9分,统统不要,但如果是电子支付,分分钱照价收取。”

  网友观点:分分钱找零没必要,“四舍五入”超市应事先告知

   其实,这种找零的分分钱到底应该怎么计算,网友也有讨论。
   @谢佩环:分分钱要是找给我,出了超市我也没地方花,所以我倒希望不要将分分钱找零给我,现在买东西都用微信支付宝,很少现金支付,但我认为超市“四舍五入”找零的方式应该在结账前提前告知顾客,当然了,分分钱逐渐也会淘汰,但这需要一个过程。
   @甜不拉:听说超市设置价钱时就精心研究过,并不随意,好多商品有零有整才能体现出超市的服务细节来,也是专门针对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制定的,所以说有零有整可能只是一种营销方式。四舍五入我觉得比较合理,随着电子支付越来越普遍,有零有整更能计算清楚,如果说双方沟通好,根本不是问题。
   @小欣:我觉得超市这种直接“四舍五入”的做法不合理,但就我个人而言,几分钱而已,我不会去计较。

  律师说法:超市应据实结算还是告知后“四舍五入”仍有待商榷

   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李耀华律师表示,既然商家定价到分,就应该据实结算,不应为了方便自己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李耀华律师认为,超市找零“四舍五入”的做法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价格法》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上海秦兵律师事务所徐斌律师则认为,顾客接受的前提下,超市“四舍五入”的找零方式是合理的。“在超市买东西,从合同法角度来看是一种买卖合同,只不过是一手交货一手交钱的方式,超市扣掉几分钱,其实符合现在的市场大环境,因为找几分钱对双方来说,都是成本大于收益,但是这个前提应是顾客默认接受超市的做法,如果顾客不接受,超市就应该找零给顾客。” 华商报记者 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