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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7月16日] -- 华商报 -- 版次:[C2]

校外线上培训将有规范

收费禁超仨月 内容不得超纲
据新华社电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15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为规范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求,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严禁超出服务能力收取预付资金等。
   根据实施意见,校外线上培训内容要传播正确价值观,不得包含淫秽、暴力、恐怖、赌博以及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等内容及链接等。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时。培训平台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在师资方面,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要在培训平台和课程界面的显著位置公示培训人员姓名、照片和教师资格证等信息,公示外籍培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教学经历。
   吕玉刚介绍,2019年12月底前将完成对全国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并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2020年6月底前要完成整改。